一、武汉百尚联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武昌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市武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于2023年6月8日对武汉百尚联家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武昌鱼(淡水鱼)进行抽样检验。2023年7月6日发布检验报告No:(2023)ZXL7-0025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3年7月10将检验报告No:(2023)ZXL7-00252送达该单位,并进行现场检查。已查明2023年6月8日被抽检的批次武昌鱼(淡水鱼)由该单位从上游供货商购进,并于当天已销售完毕。(淡水鱼)由该单位从上游供货商购进,并于当天已销售完毕。
该批被抽检不合格的武昌鱼(淡水鱼)是当事人2023年6月8日由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何水清鱼行购进,根据进货单显示,该批武昌鱼(淡水鱼)共购进9公斤,进价15元/公斤,合计金额135元,共售出9公斤。经查,该批被抽检不合格的武昌鱼(淡水鱼)由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何水清鱼行销售 ,其经营场所在“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新华南水产批发市场2-1-102号”。武汉百尚联家超市有限公司收到检测报告后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武昌鱼(淡水鱼),并张贴了2023年6月8日批次武昌鱼(淡水鱼)的召回公告,截至2023年8月9日,召回数量为0。
(三)因抽检批次2023年6月8日的武昌鱼当日已销售完毕,且召回期间未有消费者主动送回相关商品。我局执法人员要求销售人员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加强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合法,并更换武昌鱼(淡水鱼)供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