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的上访群众。
2、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对重要的信访事项,通过立案责成有关部门查处,或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或直接参与查处;负责审查并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3、向有关部门转送、转交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4、对来信来访及网上信访中反映的“热点”、“难点”以及政策性问题,负责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协助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政策规定。
5、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馈动态性、倾向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并按领导批示意见抓好督办、落实工作。
6、代表区委、区政府征集人民建议。
7、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区的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交流和推广信访工作经验;负责信访宣传,培训信访干部;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各项管理规定,促进信访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8、负责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的业务建设。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信访局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信访局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92.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92.29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2.29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2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92.29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282.40万元,增长55.4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53.28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减少)343.39万元,增长16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4.6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8.00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6.80 万元,比2014年减少1.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专项业务费280万元。
专项业务费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2014年在项目经费中反映,2015年进行结构调整列入基本支出反映,为2015年基本支出新增项目,是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其中:
信访稳定专项经费280万元,主要用于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信访业务、处理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支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信访干部教育培训,信访信息系统、省长信箱、市长信箱等平台的日常运转、维护等保障工作。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6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39.01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60.99万元,下降20.33 %,下降较快的原因是专项业务费调整到基本支出中核算,其中:解决疑难信访问题项目239.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