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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2020年部门决算

  • 2021-11-05 15:30
  • 来源: 区水务和湖泊局

附件1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部门决算

20211015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等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水务发展中、长期规划;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负责湖泊管理及水生态修复工作;主管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抢险、排渍排涝和抗旱工作;负责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排污及江河湖泊排水排污整治工程;组织实施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工作;负责依法查处非法填湖、损坏排水设施、损毁防洪设施等水行政违法案件;主管全区河道、堤防、湖泊及人工水道的保护和治理;负责堤防建设和管理,包括河道堤防和其他防洪设施的日常维修,组织河道堤防清障,参与堤防禁脚范围和河道滩地基建项目及其他构筑物的查报、防洪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主管各类水务工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组织、指导水务工程设施、水域及其沿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决算公开咨询电话:027-88871270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7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本级)

2.武汉市武昌区水政监察大队

3.武汉市武昌区泵站管理所

4.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河道堤防管理所

5.武汉市武昌区杨园河道堤防管理所

6.武汉市武昌区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7.武汉市武昌区排水管理所

8.武汉市武昌区水务湖泊维护站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在职实有人数223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194(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

离退休人员28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2020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5,253.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70.59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是新增官桥湖蓝藻应急处置项目、武昌市区堤曾家巷泵站应急抢险项目及江滩五期项目。另外本年大汛,新增防汛补助经费。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5,25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53.6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5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95.58万元,占本年支出47.17%;项目支出8,058.06万元,占本年支出52.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53.64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70.58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专项业务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另外本年大汛,新增防汛补助经费。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53.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04.63万元,增长43.24 %。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专项业务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加,另外本年大汛,新增防汛补助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53.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万元,占0.02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97万元,占9.09 %

卫生健康()支出731.79万元,占4.80 %

节能环保()支出3,010.22万元,占19.73 %

城乡社区()支出358.44万元,占2.35 %

农林水()支出9,036.69万元,占59.24 %

住房保障()支出727.21万元,占4.77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3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9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3%。其中:基本支出7,195.58万元,项目支出7,699.6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水务管理专项经费138     万元,主要成效维护机构正常运转;水政监察专项经费支出97万元,主要成效执法宣传到位,保证正常水事秩序、保障良好水生态环境和水利设施安全;黑臭水体整治净化项目经费支出265万元,主要成效水体基本能够自身净化、水质达标排放。排水专项经费支出1784万元,主要成效项目加强城市河渠、排水干管设施的配套建设,针对排渍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排渍系统,解决重点易渍地区的排渍问题,加强城市排水日常维护,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保障;堤防维护经费200.5万元,主要成效安全度汛、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泵站专项经费589.67万元,主要成效蓄水能力增强、污泥未造成环境污染;水环境管理专项经费500万元,主要成效湖泊水质达四类及以上、水质稳定。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8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法定基数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90.45万元,支出决算为73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2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支付额略有增加。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8,022.28万元,支出决算为9,03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汛期,长江流域连续遭遇多轮强降雨,出现了雨汛同期、外洪内涝的不利局面,防汛补助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38.06万元,支出决算为72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95.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2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7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国内债务付息、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本级及下属7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2.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3.0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3%,比年初预算减少6.7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增加1.52万元,增长7.67 %,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2万元,增长7.67%,由于公车使用时间较长,无修复价值已无法使用,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8.44万元,本年支出358.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支出决算为358.4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等方面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5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301.38万元,增下降78.13 %。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54.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9.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60.9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0.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0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4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共有车辆56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运泥车、高压水车、抓车、吸污车、平板车、沥青养护车、吊车、龙吸水、挖掘机、110巡查车、公务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3,098.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6.68%。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提升了本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了部门整体支出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组成了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建立了评价个性指标体系,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绩效方面开展了综合评价打分、现场访谈、问卷调查等工作,并按期完成了以上7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8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8,058.06万元,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管理效率指标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基本达到预期值,履职效能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发展能力基本达到预期值、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预期目标值。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7个一级项目。

1.水务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8万元,执行数为120.3万元,完成预算的_87.17_%。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防汛机构正常运转天数168天;二是防汛期参与防汛人次840人次;三是防汛抢险物资器材采购完成率100%;四是防汛用车辆数量4辆等;主要是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及一般性支出压减等因素影响,年初绩效目标制定时未全面考虑上述因素。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2.水政监察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万元,执行数为79.40万元,完成预算的81.86%。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执法宣传到位,保证正常水事秩序;二是保障良好水生态环境和水利设施安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2020年预算执行,成本控制偏差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般性支出压减、项目预算安排方式变更。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3.黑臭水体整治净化项目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万元,执行数为_ 212___万元,完成预算的__80.00__%。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对巡司河、沙湖港、罗家湾、董家明渠、湖大景观池5个黑臭水体进行了整治;二是6月和12月对社会公众评价进行了调查;四是防汛用车辆数量4辆;三是5个水体项目社会评价人次数均超过100人次;四是5份水质报告检测均已达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2020年预算执行,成本控制偏差率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般性支出压减、项目资金安排方式变更等。二是社会公众评价结果有效性指标未100%完成,主要原因巡司河回访重新评估满意度中有效问卷112份,不满意份数为2份;沙湖港有效问卷123份,不满意份数为5份;罗家港市民满意度调查中有效问卷为126份,不满意份数为4份;湖北大学景观池重新评估满意度中有效问卷114份,不满意份数为6份。目标设定是过于严苛,建议调整预算申报指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4.排水专项经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84万元,执行数为1600.20万元,完成预算的89.7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防改造社区街道量13个;二是购买2台自带发动机抽排功能的应急抽排皮卡;三是全年购置井盖4次并完成多次维修;四是淤泥处置外运量10280.52m³;五是运行维护车辆、抽排泵车数量各类工程车辆46台,流动临时抽排泵车5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一般性支出压减、项目预算安排方式变更等因素影响,2020年项目预算未100%执行的主要原因为年初绩效目标测算未全面考虑上述因素。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5.堤防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5万元,执行数为165.8万元,完成预算的82.69%。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安全度汛、汛期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二是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及工作机制满足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实施具有持续性影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偏差大的指标为预算执行率和项目资金使用率,主要原因为受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及压缩预算开支等因素影响,年初制定预算时未全面考虑上述因素。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6.泵站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9.67万元,执行数为520.34万元,完成预算的88.24%。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泵站前池淤泥清理量2020m3;二是泵站设备日常维修数量223个;三是泵站用电量131.27万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泵站前池清淤量未达成年初目标值的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泵站使用比以往较少,淤泥积累量比以往较少,清淤总量未达到年初目标,泵站用电量未达成年初目标值的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泵站用电需求有所减少。2020年项目预算未100%执行的主要原因为年初绩效目标测算未全面考虑上述因素。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

7.水环境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_400万元,完成预算的80.00%。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保护四美塘、内沙湖面积0.136平方公里;二是河湖长制公示牌信息每年更换信息2次,对22个公示牌维护;三是湖泊水位不低于最低水位线;四是全区社会型水箱、水池清洗、消毒、及维护数量258个;五是部分水质达四类及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率、水质稳定指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及一般性支出压减等因素影响,实际执行与预算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体制,对绩效评价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合理、细化、量化的绩效目标。

见附件《2020年度水务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水政监察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黑臭水体整治净化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 排水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堤防维护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泵站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2020年度水环境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表》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单位整体支出自评均在90分以上,达到了财政资金的预期作用,下一步将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我区水质保持稳定向好,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对董家明渠、湖北大学景观池、罗家港(武昌段)、沙湖港(武昌段)、巡司河(武昌段)治理成果社会公众调查满意度保持在90%以上,2020年荣获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突出单位称号。外沙湖、水果湖及楚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持续推进,治理上创新采用“EPC+O”的建设模式,实现了水体治理和运维管理的无缝衔接,通过底泥修复及水生态治理,外沙湖前期总磷超标现象已得到大量缓解,因总磷超标造成的水葫芦及蓝藻泛滥也得到充分遏制。精心打造的湿地科普和琴园两个先行示范区,在通过底泥清淤、原位钝化、有机质降解、植物群落构建、水生动物投放等一系列措施后,正在逐步形成“水下森林”,水体透明度显著提高,水质明显改善。《人民日报》、《长江日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等主流媒体多次对我区水环境治理进行正面宣传报道。

二、河湖长制推进扎实有效

各级河湖长全面履职,全年共巡查河湖1594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查116次。河湖确权划界已初步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完成界桩埋设工作。结合市、区两级实地巡查、无人机飞检等,扎实推进全区长江沿岸和湖泊岸线“清四乱”工作,已整治销号的18处点位经多次复查未发现问题回弹,2020年新增上报的5处“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湖泊形态、岸线完好,无填湖占湖行为。“三湖三河”流域治理涉及的混错接改造和管网缺陷修复已全部完工,小区雨污分流基本完成,四所高校已完成雨污分流,其余一所(武汉大学)正在加紧实施。今年我区荣获省、市河湖长制示范单位。

三、非法采砂得到有效管控

为着力提升河道采砂管理水平,按照“政府主导、水务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要求,成立武昌区河道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河道采砂联合执法工作方案,实行河道砂石采运、转运(过驳)管理单制度,联合水上公安、武汉海事等部门,对武昌江域采砂、运砂船只进行了1346次河道采砂管理协作巡查监控,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长江大保护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收官之战,同时,建设监控系统接入市、区两级监控平台,实现对江面24小时监控全覆盖,确保了我区长江水域的监管做到全天候、全覆盖。水务执法艇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批准船号为鄂水政监51号,计划20213月完成试航。

四、二次供水改造如期完成

  2020年全区二次供水改造目标为120处,通过定期组织施工、设计、街道等部门现场查勘,逐个解决项目中出现的泵房选址、改造体量大和宣传协调困难等问题,今年120处改造点位已全部完工,涉及居民14003户,已完成接户13362户,入户率95.42%

五、年度水耗降低率指标完成。

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禁限采区巡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按时督促取用水单位填报2020年度用水统计并进行审核,强化节水约束性考核,坚决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区取用水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了年度水耗降低率指标的稳步完成。

六、夺取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

疫情期间,我局努力发挥水务核心职能,筑牢全区抗疫“防护网”。下沉社区参与防控900余人次,组织建设管理隔离点4个,收治800余人次。对全区162个点位的排水管网实施投药消毒,累计投放消毒药剂约3万公斤,有效阻断新冠病毒扩散通道。陈国伟同志被评为“武昌区防疫工作表现突出科级干部”、杨林杰同志被评为“武昌区抗疫最美志愿者”、汪智林同志被评为“武昌区抗疫先进个人”。

七、聚力打赢防汛排涝保卫战

面临今年武汉汛期28.77米历史上的第四高水位和长达54天的超长梅雨期,在区防指的指挥下,汛前立足武昌区情,科学修订《武昌区城市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在辖区内堤防坚决落实哨棚哨长制全覆盖,压实责任、处置迅速,共封堵闸口33座,消除隐患4个,在长江干堤搭设哨棚21个,上堤值守30000余人次,未出现重大险情和人员意外事故,确保武昌长江防线安澜度汛。

八、水务城建计划项目推进有序

面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对水务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局迎难而上,以固根基、补短板、强监管、谋发展为工作总基调,持续推进水务各项重点工作。投资9.66亿元的曾家巷堤段水毁加固、长江右岸景观步道栏杆更新、大型管涵清淤、混错接改造、管网缺陷修复、雨污分流、外沙湖、水果湖、楚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等27项水务项目有序推进,奠定了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九、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一是贯彻落实区“四办”改革工作部署,推行涉水政务服务事项全面网办,对标优化承诺时限,实现群众零跑腿。二是通过上门服务,主动为涉水企业提供技术指导,结合座谈培训等方式指导企业确保申报资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三是大力推行“执法+服务”,多次开展法治进工地法制宣传工作,营造全区良好水环境领域法治氛围。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宗旨,努力提升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十、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有力。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2020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 精准扶贫落实到位。

将精准扶贫纳入局党委重要议事项目,安排一名干部长期驻村会同珞珈山街一起做好新洲区三店街栾岗村扶贫工作。帮扶项目油茶籽加工基地已建成投产,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确保村集体稳定持续增加收入。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水环境质量改善

质量进一步改善

我区水质保持稳定向好,黑臭水体基本消除,2020年荣获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突出单位称号。

2

河湖长制推进扎实有效

全年共巡查河湖1594

各级河湖长全面履职,全年共巡查河湖1594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查116次。

3


非法采砂得到有效管控


1346

对武昌江域采砂、运砂船只进行了1346次河道采砂管理协作巡查监控。

4

二次供水改造如期完成

120

120处改造点位已全部完工,涉及居民14003户,已完成接户13362户,入户率95.42%

5

年度水耗降低率指标完成。

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地下水禁限采区巡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节水约束性考核,坚决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全区取用水效率明显提高,确保了年度水耗降低率指标的稳步完成。

6

夺取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

疫情期间,我局努力发挥水务核心职能,筑牢全区抗疫“防护网”

下沉社区参与防控900余人次,组织建设管理隔离点4个,收治800余人次。

7

聚力打赢防汛排涝保卫战

确保武昌长江防线安澜度汛

共封堵闸口33座,消除隐患4个,在长江干堤搭设哨棚21个,上堤值守30000余人次,未出现重大险情和人员意外事故。

8

水务城建计划项目推进有序

持续推进水务各项重点工作

27项水务项目有序推进,奠定了水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9

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

以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宗旨,努力提升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区“四办”改革工作部署

10

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有力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2020全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11

精准扶贫落实到位

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确保村集体稳定持续增加收入

安排一名干部长期驻村会同珞珈山街一起做好新洲区三店街栾岗村扶贫工作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行政运行()

2.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武汉市武昌区水务和湖泊局(汇总)部门决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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