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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

  • 2018-01-30 17:51
  • 来源: 区司法局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制定部门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律师的活动。

  (4)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5)指导、监督全区各街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警用服装和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司法行政计划财务工作,管理区局机关和各街司法所的国有资产。

  (8)领导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法制理论实践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事业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区司法局干部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司法局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司法局总编制人数76人,其中:行政编制76 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59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8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我局2018年有如下工作目标及指标值:

  (一)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对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接待率、对有效投诉的查处率100%;

  (二)社区法律顾问授课场次550场次;

  (三)办理法律援助事务750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60件;

  (四)完成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抓好街道、社区、窗口单位和行业性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

  (五)民间纠纷调解成功率96.50%;

  (六)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1%;

  (七)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3%;

  (八)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成普法工作覆盖人数15万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01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19.7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50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社会养老缴费经费增加。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01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46万元,项目支出1,314.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50万元,增长3.62%,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养老缴费经费。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9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8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33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7.0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19.73万元,其中:当年预算3,019.7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50万元,增长3.62%,增长原因是社会养老缴费经费增加;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705.4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4.07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增加社会养老缴费经费。其中:

  1.人员经费1,516.2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330.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6.03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医疗补助,提租补贴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89.23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21.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4.48万元;公务交通费43.15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1,314.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1.44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调度指挥中心(二期)建设经费。其中:

  1. 调度指挥中心(二期)建设经费项目215.27万元。

  根据“智慧武昌”总体规划编制启动工作会议精神,并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推进各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信息化指挥平台建设的意见,在已建成的调度指挥中心(一期)的基础上,我局计划启动调度指挥中心(二期)建设,内容包括调度指挥中心系统、发言及音频处理系统、监控平台二次开发对接等应用功能。该项目经过与相关科技公司业务咨询和区电子信息中心审查后,完成了方案论证工作,预算资金为2,152,700元。

  2. 人民调解经费项目365.88万元。

  ①首席调解员经费1,801,800元。按照武办发【2014】

  7号文件要求,实际由77人×1950元×12的标准组成;

  ②专业调委会经费1,182,000元。根据鄂办发【2011】8号文件要求,30名专职调解员补贴(含社保)及办公经费;

  ③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奖励性经费500,000元。根据市武

  综发【2010】2号文件精神,每案件按150-300元标准计算;

  ④民调经费169,000元。169个调委会,1000元/年;

  ⑤教师经费6,000元。全区统一标准,1人×500元/月。

  3. 基层司法所经费项目42.52万元。

  ①司法所补助经费280,000元。按照武政办【2006】77

  号文件要求,14个街道司法所每年20000元标准计算;

  ②司法助理员补贴经费145,200元。根据人社部发

  【2009】 172号文件精神,对于基层工作人员据实计算填列。

  4. 社区矫正经费项目102万元。

  ①司法矫正经费980,000元。根据市武办发【2010】18

  号文件精神,实际在册社矫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标准,根据2017年每月在册社矫人员情况,测算一年在册社矫人员在490人以上,按2000元×490人计算;

  ②两劳经费40,000元。根据中办发【2010】5号文件精

  神,用于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及志愿者工作经费。

  5.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100万元。

  徐家棚、粮道街、珞珈山三个未达标司法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6. 普法宣传工作经费项目62.4万元。

  按照鄂财行发【2006】37号和鄂发【2016】24号文件精神,以我区104万常住人口,人均普法经费0.6元/年的标准计算。

  7. 社区律师工作经费项目318.8万元。

  此标准由社区律师补贴、培训、案件奖励及表彰费用组成,经两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8. 法律援助经费项目107.4万元。

  此经费由案件补贴、律师值班补助及法院、看守所两处工作站费用组成。

  案件补贴分为非诉讼法律援助补贴和律师法律案件补贴,按照《武昌区法律援助案件及事务补贴办法》标准执行,按今年数据测算全年相关案件完成数为900件,费用为68.4万元。

  律师值班补助分为法援中心值班和法援信访局工作站值班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天,按今年数据测算全年律师值班900人次,为18万元。

  法院、看守所两处工作站费用标准为每人300元/天,按今年测算全年法院、看守所两处工作站律师值班700人次,为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司法局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4.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0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3.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财政预算调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武昌区司法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8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57.87万元。包括:货物类357.87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14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部门公开表(表1-表8)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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