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全区民族、宗教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辖区宗教活动场所建立民主管理组织,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事宜,办理宗教团体须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合法宗教活动,依法防止、制止、取缔不法分子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宗教文化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和全区宗教自养事业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促进宗教自养事业健康发展。
5、组织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开展联谊活动。积极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企业解决生产及生活方面的困难,维护其合法利益。
6、接收宗教团体申请筹备宗教活动场所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登记工作,指导宗教场所依法开展活动。
7、负责培训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参与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加强与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参与做好有关人员的政治安排;指导各宗教团体搞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
8、处理涉及民族宗教的有关矛盾与纠纷。
9、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拟定本区外事、引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负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工作,负责承办区级领导的出访报批工作,审核本区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办理全区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和签证。
10、管理全区因公赴港澳的有关事务。协助市外事办公室管理因公赴港澳地区进行经贸、教育、科技、卫生类交流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办理因公赴港澳地区通行证。
11、负责本辖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邀请外国专家来我区工作访问的相关手续的初审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区侨务工作,指导区侨联工作开展。宣传党和政府侨务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侨界联谊活动,发挥“凝侨力、聚侨力、汇侨智”的作用,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13、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各项侨务政策落实和侨务扶贫工作;协助海外侨胞及归侨侨眷在我区兴办实业和文化卫生、社会公益事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加强与海外侨胞在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依法做好侨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工作,为他们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14、负责海外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登记发证工作,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15、负责做好人民群众有关来信来访工作,做好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案、提案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办公室由机关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办公室总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6.70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6.7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6.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6.7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33.4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资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4.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
1、工作经费4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区侨联和区民促会开展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政策法规培训、外事侨务等工作。
2、民族事务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民族事务的服务管理工作。
3、宗教事务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宗教事务的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