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近年来持续加大对民办学校办学能力建设的支持。
区教育局深入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对民办学校学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各类教育资助政策;积极取得上级部门支持,将民办学校纳入上级政府有关办学条件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和扶持范围;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特别是从2010年起,积极用好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补办学条件好、教学质量高的民办学校生活设施设备和校舍维修改造等方面,大力扶持民办学校的发展。今后,还将在政策制度内对民办学校继续给予资金上的扶持。
区教育局积极争取区政府支持,认真落实民办学校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将民办学校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各项建设用地、规费减免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区教育局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参与民办教育,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鼓励中外合作办学;结合我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和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大教育引资力度,引进民间资本建设优质学校,打造民办教育品牌;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持社会力量搭建教育投资运作实体平台,通过合理运用部分财政性资金、设立投资性资金、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