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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 2024-10-28 14:56
  •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本行政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受理新派潮玩(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8日(拾个工作日):

申 请 人:新派潮玩(武汉)科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202号南国昙华林地下室栋B1-B-057商铺

经营范围:电子游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刘杰

湖北省嘉鱼县

负责人

柯尊勇

湖北省大冶市

投资人

刘杰

湖北省嘉鱼县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房屋用途中含有住宅的建筑内;

(二)博物馆、图书馆和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三)居民住宅区;

(四)教育法规定的中小学校周围(含幼儿园);

(五)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六)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七)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八)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九)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88922669

通讯地址: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临江大道59号

邮    编:430000

                              公示机关: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日    期: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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