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申报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05月05日-2023年05月10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机构名称 | 设置人 | 基本情况 |
经营性质 | 选址 | 总投资 (万元) | 拟设科室 | 床 位 (牙椅) |
1 | 武汉好大夫口腔门诊部 | 武汉市好大夫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营利性 | 武昌区武珞路558号中南花园酒店综合楼A栋1楼 | / | 口腔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 | 0(18) |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类审批科
电话:027-88922775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705室
邮政编码:430060
二○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