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1月26日修正)
二、申请条件
本辖区内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或者个体工商户,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条件:1.夫妻双方户籍在本乡(镇);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只有一个子女。
三、申请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本人银行卡号(存折)
四、申请流程
受理-审批-办结-送达
附件:
6项其他办理流程依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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