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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名  称: 武昌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3-01251
公开日期: 2023年01月13日 公开方式: 有效

武昌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武昌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总体概述

2022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及《武昌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领导信息、财务预决算、总结计划、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全局重点工作情况和信息。

1.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法润武昌专栏信息10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公共法律服务事项2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7条,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财政预算等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条。

2.多角度、多手段、多渠道、多方位信息公开

2022年,我局在各媒体上发表的宣传信息稿件176篇,其中,中央级媒体13篇、省市级媒体128篇、政法战线媒体2篇。今年全区共开展法治讲座165场、法律培训57场,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48场,提供法律咨询2706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71221余份,其中,组织开展婚俗改革专题讲座80场,防范老年人诈骗75场,青少年普法活动53场。我局充分利用和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地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政府法制工作及法律动态向社会公开。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充分展现了我局在依法治区、平安维稳、法治惠民等方面的工作特色亮点,为推进法治武昌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3. 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实施情况

我局根据《武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化标准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武昌审改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完成了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及街道、社区级的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全部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重复申请2件。从申请主体情况看,均属于自然人申请公开。从答复情况看,部分公开1件,其他3件,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情况均予以详细说明。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今年,在全省首创武昌区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模式,通过“大篷车”“小背包”的形式,固定每周四半天,将“菜单式”“一站式”的法律服务送到社区和企业,切实缩短法律服务供给与群众法律需求之间的时空距离。今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大篷车”活动已覆盖辖区14个街道、22个社区和6个企业园区、楼宇商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该活动做法被人民日报湖北频道、新华社湖北频道、学习强国、湖北法治网等平台刊载。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了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无其他公开平台。

(六)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新制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废止文件1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文件为10件;本年共发布2个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其中重复申请2件。从申请主体情况看,均属于自然人申请公开。从答复情况看,部分公开1件,其他3件,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情况均予以详细说明。4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政务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的问题,2022年我们丰富了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同时,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我局安排了专人负责实时查看网上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一旦收到网上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跟进办理,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有所不足问题,我局及时加大了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

(二)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2023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我局会组织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理论知识的同时倡导参加实操培训,积累经验,将每一次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都加以记录消化,真正将理论知识转为实践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2022年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分办意见,由我局主办理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共计5件,其中我局主办人大议案1件,主办政协提案4件,均已在网上公开。

2022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2023年1月7日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