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风星昂餐馆使用的青菜盘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7月20日,本局收到湖北莱珀尼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反映武汉市武昌区风星昂餐馆(周晶晶)2023年7月7日自行消毒餐具青菜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3年7月26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No:HLT(2023)CJ50047]送达给武汉市武昌区风星昂餐馆,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核实了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青菜盘系当事人供餐餐具。当事人现场签收了《检验报告》,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经营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经查,当事人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所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型)(老证延续),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有效期至2027年7月21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青菜盘系当事人供餐餐具,供餐后由员工回收手工清洗,清洗步骤为一刮、二洗、三清、四消毒,使用消毒柜(热风循环)消毒。当事人陈述,抽检当日店内消毒柜未开启,导致抽样餐具检出大肠菌群。
还查明,当事人知悉自行消毒餐具青菜盘抽检不合格后加强了管理并进行了整改,规范了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取用等流程,增设了保洁设施,对员工进行了教育和再培训。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餐具消毒的验收工作,定期对店内餐具消毒情况进行检查,保证餐具质量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