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汪有元面食经营部(汪有元)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13日本局收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反映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手工细面(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3-05-17,样品数量1.05kg,抽样基数:5kg)、凉面(规格型号:散装,生产日期:2023-05-17,样品数量1.06kg,抽样基数:3kg)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3年6月15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手工细面及凉面的《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No:ACWH01-2305W2T11238、No:ACWH01-2305W2T11237),当事人签收了其抽检不合格手工细面及凉面的《检验报告》,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发现其经营场所面积约20m²,现场有2名员工正在进行面制品加工,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与抽检同批次的手工细面及凉面销售,也未发现有含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食品添加剂。上述抽检不合格手工细面及凉面系当事人于2023年5月17日加工制作,加工数量分别为10kg、20kg,制作后均以6元/kg的价格在店内销售。除抽检公司以6元/kg的价格买样手工细面1.05kg、凉面1.06kg,剩余8.95kg手工细面及18.94kg凉面均于当日售完(散卖)。当事人生产经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手工细面、凉面的货值金额共180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手工细面及凉面的制作原料香满园800饺皮用小麦粉、五得利富强小麦粉、远兴食用纯碱、鸡蛋时,查验了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留存了进货凭证及产品检验报告,当事人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张贴了召回公告,因抽检的手工细面及凉面系即食食品,且售出时间较长,至本局调查终结未能召回。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产品质量,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