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圆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3月22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圆碗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XBJ23420106487200182。2023年3月31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发布《检验报告》(№:2023305394)。餐具圆碗检验结论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3年4月4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武汉市南湖壹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7月6日,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上述抽检不合格餐具圆碗(自行消毒)系当事人使用的自行清洗消毒餐具,造成圆碗(自行消毒)抽检不合格的原因系使用洗碗机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消毒水温未达到标准温度,餐具消毒不彻底;另有新旧消毒后餐具混放在保洁柜中,保洁柜使用不规范,造成交叉污染,致使餐具未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三)查处情况。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如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处罚〔202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