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常禾源餐饮店使用的碗、杯子、餐盘、筷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10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市武昌区常禾源餐饮店使用的碗、杯子、餐盘、筷子四类餐具进行抽检,抽样编号分别为:XC21420106486832122、XC21420106486832123、XC21420106486832124、XC21420106486832125。2021年10月13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发布碗检验报告(№: WH202108321)、杯子检验报告(№: WH202108322)、餐盘检验报告(№: WH202108323)、筷子检验报告(№:WH202108324)共计四份,四份报告上检验结论均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1年10月19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武昌区常禾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放置有餐具消毒柜,消毒柜内放置有碗、杯子、餐盘、筷子等餐具,消毒柜灯显示消毒柜处于工作状态,有消毒记录。因抽检结果为洗洁精残留超标,现场检查该店使用的洗洁精产品标签标识、采购渠道、票据正常。当事人立即展开排查,查找问题原因,最后判断为清洗漂洗环节操作时间不够,洗洁精未清洗彻底,造成餐具上仍有残留。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工艺流程,组织人员培训,加强餐具清洗消毒管理,严格控制洗涤剂的使用剂量,改善清洗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