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昌劳人仲公字〔2025〕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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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的陈柳、吴晓琦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2889、2650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9月1日下午14时45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80)四楼412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