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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5-01762
公开日期: 2025年01月15日 公开方式: 有效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武昌生态环境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充分利用武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环境质量公报、环境执法等方面的信息,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生态环境知情权、监督权。2024年武昌生态环境分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条,其中环境污染处罚信息17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33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10条,环境质量公报1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武昌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管理,保障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规范性。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2件,均为线上申请,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今年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判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前多轮审核校对和信息发布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内容发布筛查审查和动态监管,定期对已公开内容进行筛查筛错,保障信息发布质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武昌生态环境分局围绕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在武昌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机构简介、权责清单、政府采购、公益事业建设、建议提案办理、回应关切”等类别,及时更新完善网站目录内容,根据排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武昌生态环境分局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条,其中环境污染处罚信息17条,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33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10条,环境质量公报19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并已依法答复完毕。签批报送信息查询记录和拟答复意见,内容准确翔实。全年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的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和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等问题,我局鼓励广大干部积极参与监督,将政务工作纳入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工作要点,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运用多种形式向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提供新闻信息,多种形式宣传政策、解读文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和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培训力度不够,业务学习方式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2025年度,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尽可能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二是积极参加省市区培训,通过网络课程等多渠道加强学习,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普及教育,充分调动各科室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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