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国灿表面高新技术服务部: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6600070155
地址:武昌区武珞路586号281栋(28、29)4单元3层3号(作业场所位于相国寺96号院内)
经营者(负责人):戎国灿
我局于2018年7月11日对你部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你部正在相国寺96号院内进行金属零件酸洗和电镀作业,酸洗和电镀作业既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也无污染治理设施,也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以上事实,有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1日)、调查询问笔录(2018年7月11日)、现场勘查笔录(2018年7月11日)和视频、照片(2018年7月11日)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定你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部酸洗和电镀设备予以查封(具体设备见查封清单)。查封期限为30日(时间从2018年7月12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武汉市武昌区相国寺96号院内,在此期间,你部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部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或者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附:武昌区环境保护局查封清单
联系方式:武昌区环境保护局法规监督科
通信地址:武昌区荆南街14号1号楼0705室
邮政编码:430061
电话:(027)88936838(传真)
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