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2015年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武昌区文化体育局拟定的《武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武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
全民健身关系市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到全区民生改善、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为保障市民群众的体育权利,提高市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第560号令)、《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国发[2011]5号)和《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武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结合武昌实际,制定《武昌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2-2015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区域统筹、协调推进,立足实际、注重特色,科学管理、人人共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多元化、运动生活化、服务便民化,为建设繁荣武昌、文化武昌、生态武昌、幸福武昌,营造健康和谐的生活环境,改善居民健康生活质量,提高全区群众健康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两型社会”建设相一致,与群众不断增长的健身需求相统一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人人具备健康素养,人人养成健康行为,人人参加健身活动,人人享有健身服务”,让健身进入每个家庭,融入每个市民生活,以“民健促区强”,全区居民健康素质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48%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普通居民达到26%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全区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超过20%,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明显改善和提高。
3、积极推进洪山体育中心、首义广场、武泰闸全民健身中心等3个对公众开放、实施有偿服务的健身中心、武昌江滩、紫阳湖公园、首义公园、洪山广场、四美塘公园等5个健身人群集中的群众日常公益性健身场所的体育设施建设,强化全民健身事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全面推进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加快公共体育场地和社区健身小广场等群众性健身设施建设,建立15分钟健身休闲生活圈,确保实现全区181个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100%;完善对街道、社区、学校等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的建设力度,强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意识,确保我区每个社区有两套以上健身设施和场所。在2015年前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
5、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以每年的“全民健身日”为重点,以“春健步、夏游泳、秋登高、冬长跑”等活动时间为主要节点,定期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吸引每个居民每年能参加适合自己的健身赛事和活动。积极倡导广场体育、公园体育、假日体育和休闲体育,培育和规范大众健身休闲市场,持续开展“一街一品”优秀健身队伍的创建活动,力争五年内全区有50支精品健身队伍形成,为群众健身活动起到良好的示范和标杆作用,实现全区各街、社区以“滨江、亲水、院校、广场”等为突出亮点的“武昌模式”和“首义特色”。
6、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区、街普遍建有体育总会和各单项、各类人群体育协会。发挥体育协会的作用,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组织。所有街道建有体育组织。所有社区建立1个以上体育健身站(点),鼓励创建民间体育组织和非赢利性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全区、规范有序、富有活动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7、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达到全区总人口的2‰。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2000人,建立完善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使用制度。形成组织落实、结构合理、覆盖全区、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8、全民健身法规体系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不断完善。加强《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第560号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第382号令)、《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力度,保障群众合法健身权益。继续开展新兴健身项目的编排、推广和普及工作,大力宣传推广科学健身方法,积极开展体质测试、运动能力评估。通过对市民进行日常体质测试,依据个人体质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提高全民健身质量和水平。
9、全民健身服务业发展壮大。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市民群众体育健身消费意愿明显增强,体育健身服务人员有较大增加,积极配合市体育局培育和形成一批有武汉特色的体育健身服务企业和体育健身品牌的相关工作,全区经营性体育场所发展到60家。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依托“武汉国际渡江节”和“全民健身日”等大型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努力形成“群众健身设施齐全、骨干人员、精品队伍领导、示范作用强、项目创新普及快”的武昌特色,提升区域体育文化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2、鼓励支持各级各类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组织大力开展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篮球、足球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空竹、登山(户外运动)、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爱,特色鲜明的群众体育活动,每年达10项次以上。
3、开展“全民健身五进”活动。组建“全民健身讲师团”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宣传讲解健身知识。宣传推广大众优秀健身项目,指导街道、社区、公园(广场)等群众身边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普及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
4、积极组队参加市运会和各年度的青少年比赛,参加和举办两年一次的市、区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做好代表全市参加省运会单项比赛的相关工作,并指导和引导全区机关职工、残疾人、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公安干警、老年人、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运动会。
(二)着力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1、着力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配合市体育局健身示范工程的建设,建设环东湖国家一流的滨江、滨湖体育休闲健身示范区。依托江滩、湖泊、绿道、山地,全区建造2至3条高标准的健身绿道。依托公园、广场、社区居民区、学校场地,全区新建、改建、扩建10个多功能的市级全民健身苑(或社区健身俱乐部)和8个青少年健身活动中心(或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着力实施全民健身普惠工程:落实“四个一”工程:1个综合体育场、1个多功能体育馆、1个游泳池(馆)、1个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努力实现各街道有“三个一”工程:1个灯光篮球场、1个室内健身房、1个健身广场。建立“15分钟健身休闲生活圈”,在实现全区181个社区体育设施全覆盖基础上,逐年更新到期健身设施。大力推进学校、企事业等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对公众开放,开放率和利用率大幅提高。
(三)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传教育
1、推广“全民健身一二一”生活方式。倡导居民做到:每人每天参加1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学会2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人每年进行1次体质测试。倡导家庭做到:每个家庭拥有1件以上体育健身器材,每年全家进行2次户外体育活动,每个家庭有1份(册)以上体育健身报刊或者图书。倡导社区做到:提供1处以上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每年组织2次以上社区范围的体育健身活动,每个社区拥有1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或全民健身志愿者。
2、充分利用社区墙报、活动现场和集中宣传,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举办健身培训班和讲座,张贴、发放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画、播放宣传片,普及健身知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与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四)积极发展城市社区体育
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站,加强社区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身指导站(点)、体育俱乐部等体育组织,培育发展基层体育协会、团队等社会组织。在实现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全覆盖的基础上,逐年更新使用到期的全民健身路径器材。街道每年组织1次综合性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体育健身活动。
(五)协调发展各类人群体育
1、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评价制度。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百万青少年”健身活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锻炼活动,落实体育与健康教育课时,不断改进教学方式,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学生增强科学健身意识,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体教结合,建立青少年业余体育训练的人才培养和输送机制。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稳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开放率逐年提升。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
2、着力推进职工体育。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体育协会建设,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机关、企事业单位有供职工健身的专门场所,每年为职工进行一次体质测试。广泛开展各种形式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推广第九套广播体操。关注进城务工人员体育活动开展。
3、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体育组织,培养少数民族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人才。开展以民族优秀传统体育为主的健身活动。做好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推广,开展民族传统体育的交流。
4、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残疾人体育培训基地,加快培养和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人才。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5、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建立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俱乐部、健身团队。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70岁以上老人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健身场所。
6、继续推进妇女体育。充分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的作用,壮大妇女健身队伍。建立健全妇女健身组织、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建设一批妇女健身站点,不断创新和推广适合妇女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
(六)加强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壮大区级体育协会,区级体育单项协会从3个增加到6个,发展会员3万人。完善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制度。建立区级社会体育指导培训指导服务中心。省、市、区按照3:5:8的比例参训一级、二级和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严格资质考核,强化常规管理。同时健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管理系统,为市民健身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评估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评选和表彰活动。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各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机构,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招募、培训、注册、管理、使用制度。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八)做好全民健身科研和信息服务、报送工作
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开展体质达标活动。开展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建立健全区国民体质测试服务中心,选定具备条件的街道探索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结合的市民体质测试服务指导站(点),开展居民日常体质测试和科学健身指导。加快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建立区级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方便市民查询体育健身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促进各单位、部门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1、加强领导。成立武昌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和解决制约全民健身发展的难点问题。
2、强化职能。围绕区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实施项目,纳入到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和文明单位考核范围。
3、加大投入。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全民健身专项资金,保障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二)整合资源,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1、建立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参照《湖北省体育基础设施奖励办法》和《武汉市体育基础设施奖励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舍得投入、成效明显的部门和单位予以一定的扶持并表彰。
2、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支持和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捐赠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计划,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3、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结合《武汉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管理办法》,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学校体育场馆、机关、企事业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力度,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要在全民健身日免费向公众开放。收取门票的公园、旅游景区按照不同的时间段对日常健身的个人实行门票免费或优惠。加强全民健身工程长效管理。
(三)依法行政,推进全民健身法制建设进程
1、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健康武汉”全民行动计划(2011-2015年)》。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
2、认真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引导和支持机关、街道、部门和企业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文化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本计划。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作为协调机构,负责推进全区实施工作。
(二)区人民政府每年就实施计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区文化体育局在政府任期届满时,将全民健身实施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体育部门。
(三)各部门、各行业要将实施本计划纳入日常工作中予以落实。对全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
武昌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许启彤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汪陈琛 区政府办副主任
刘友谊 区财政局局长
叶成荣 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兴文 区教育局局长
刘 全 区文化体育局局长
周 训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费保平 区残联理事长
王迎春 区妇女联合会主席
委 员:郑昌雄 区直机关工委副调研员
谭艺琴 区教育局副局长
饶继龙 区总工会副主席
张 伶 区民宗旅游局副局长
李 伟 区残联副理事长
孙慧玲 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陈声雷 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各街道分管领导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区文化体育局副局长陈声雷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区文化体育局。联系方式:88072882。
附件2
武昌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和《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促进我区“两型社会”建设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保障全区公民健身权益,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加强部门间工作的统筹协调,特建立全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组成人员
全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研究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制定阶段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明确全民健身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保障手段等;对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报告。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区文化体育局主要负责人召集,不定期召开会议,召开具体时间和内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确定。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同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我区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工作。每次联席会议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议定事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