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昌区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发改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专项规划编制的统一管理和协调;组织对规划、年度计划执行的中期评估工作;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提出全区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协调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作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发展情况,提出实施相关经济政策的措施和建议;参与组织全区重要经济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贯彻实施工作;负责全区主要经济指标的调度与分析,提出工作措施和意见。
(3)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编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管理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项目信息收集和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负责区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审批和社会资金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组织检查政府资金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完工后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定全区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衔接工作。
(6)负责全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研究制定全区“两型社会”建设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两型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有关规定做好可再生资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粮食工作政策和法规;参与组织制定粮食安全和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全区粮食行业和粮油市场的管理,落实军粮供应政策。
(9)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应急保障预案、方案;组织国民经济潜力调查,做好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储备计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批和管理有关国家经济动员项目;负责对口“援疆”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价格法规和规章;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管理和全区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市场价格走势监测和分析,依法组织全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实行明码标价,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负责全区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负责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和乱收费行为;负责涉案物品鉴证工作、涉纪和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由机关及下属2个直属行政机构组成,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发改委总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8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要求,确定2018年武昌区发改委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有:
1、认真完成市级绩效目标
2018年主要目标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增长率20%,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9%,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6%,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完成市级目标。
2、认真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
力促新开工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建立健全项目库,系统梳理2018年全区项目资源,完成2018年区级重点在建、新开工、前期、策划和500万项目库编制。加强项目策划,按照整体规划、连片开发的思路,充分挖掘、整合资源,加大重点片区的项目研究与策划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
3、统筹区域发展规划
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稳步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工作,加强基金管理,推动基金实际运作。
4、加强指标调度和分析
坚持重点经济指标监测调度。做好经济分析和研究工作,力争完成若干高质量的调研课题,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热点、难点问题的分析研究,为区领导提供决策咨询。推进服务业“小进规”工作。
5、开展综合改革工作
推进服务业供给侧改革。推进集中供热(制冷),尽快发布《关于武昌区推进集中供热(制冷)实施意见》和《武昌区集中供热(冷)专项规划(2017-2030年)》,并争取将《专项规划》纳入武汉市城市清洁能源供热制冷发展规划中。完成2017年节能及碳减排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粮食行业和粮油市场的管理。
6、加强物价监管和价格服务
认真履行价格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认真开展涉案价格鉴证工作。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78.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8.55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7年的2089.80万元预算减少11.25万元,下降3.88%,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我委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公务接待减少,接待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和日常相关业务单位开展交流和调研。2018年预算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相应减少。
(二)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7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05万元,项目支出928.5万元。基本支出比2017年1437.80万元预算减少287.7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开始委退休老干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障中心统一发放,继而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应减少。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1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76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5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78.55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078.5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1.25万元,下降3.88%,下降原因一是2018年,我委公车改革后没有保留公车,继而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近年来公务接待减少,接待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和日常相关业务单位开展交流和调研。2018年预算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相应减少。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150.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87.75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2017年12月开始委退休老干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障中心统一发放,继而2018年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相应减少。
其中:
1.人员经费1150.0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69.9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工资发放。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奖金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54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89.74万元;公务交通费25.7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6.8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928.50万元,比2017年655.00万元预算增加273.50万元,增长41.7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其中具体项目有:
1.工作经费80万元,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包括全区重大项目及投资、全区重点经济指标监测调度、研究中心课题研究、国民经济动员、节能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粮食安全检查、物价监督及价格鉴定、党组老干等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2017年工作经费50万在同年8月初就使用完毕,下半年工作经费短缺,2018年申请预算工作经费80万,相比2017年增加30万。
2.咨询服务经费130万元,根据《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昌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武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咨询服务费主要用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市地空中心提供项目策划、咨询服务,中介咨询机构合作开展产业课题研究、规划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全面贯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所做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经济规划课题研究、第三方咨询的专项经费。咨询服务费主要用于组织并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区专项规划和编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可控性和有效性提供依据。2018年预算130万元, 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及评审经费合并咨询服务费使用。
3.对口帮扶工作708.5万元,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对口帮扶郧西县工作规划(2016-2020年)》、《市对口支援湖北武陵山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汉市对口支援湖北武陵山试验区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我市与西藏山南市乃东区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市政府援疆扶贫工作精神,对口帮扶工作主要包括支援新疆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对口帮扶郧西县香口乡,恩施来凤县三胡乡,宜昌五峰县长乐坪镇,神农架新华镇对口支援扶贫工作,以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2018年预算708.5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243.5万元。其中开展对口支援扶贫及援疆工作经费35万元。支援新疆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2018年新一轮顾力木图街道对口援建项目顺利开展,促进我区对口援建新疆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工作。支援神农架新华镇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其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援恩施来凤县三胡乡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其生产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支援宜昌五峰县长乐坪镇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其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步伐,促进受援县实现科学、跨越式发展。支援对口帮扶郧西县香口乡资金100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70万元,旨在加大力度推进郧西县香口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快推动脱贫奔小康步伐。支援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昌珠镇经费173.5万元,主要用于加大我区结对帮扶工作力度,促进我区对口援建西藏工作。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经费10万元,2018年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发改委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7年底,经区车改办批准本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共 0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台,执法执勤用车 0 台。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0 台。
3.公务接待费预算6.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务接待相关制度,预算定额维持不变。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发改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96.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0万元。包括:货物类1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28.5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