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挂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研究室、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是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有:(1)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检查、反馈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对区委、区人民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2)负责区人民政府收发文电的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3)负责区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落实或组织落实区人民政府会议决定事项。(4)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重要会议上的讲话;负责起草或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5)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向区人民政府报送的请示、意见、函件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6)遵照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部门对区人民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定。(7)负责区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和区长专线电话工作,及时向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直接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8)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全区改革开放、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供政策性建议;协调、组织对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文稿进行调研咨询、论证。(9)负责办理省、市、区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事项、有关信访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区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的分解、督办和回告工作;协助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向区人民政府反映的主要问题。(10)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汇编和发布,为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负责《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的有关协调工作。(11)负责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人员的清理和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行政处罚情况的监督;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矛盾和争议。(12)负责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稿、上报备案工作和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上报区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13)负责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理赔工作,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理赔工作。(14)负责指导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法制工作,培训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5)承办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7个:(1)秘书科; (2)综合科;(3)信息科;(4)区人民政府督查室;(5)调研科;(6)区总值班室(区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办公室);(7)法制监督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 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0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0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 33人,工勤 7人。
离退休人员 17人,其中:离休 3人,退休14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490.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90.02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90.0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62.1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3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0.1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490.02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81.32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490.02 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81.3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54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4.2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4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36.7万元;专项业务费429.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3.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0万元。
2016年专项业务费429.5万元指单位开展专项业务工作所需的公用支出,其中:
(1)、工作经费25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门户网站网络维护、办公设备和软件采购、政府会议、工作人员培训及日常开支。
(2)、援藏经费73.5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市援藏办的统一部署,对口支持西藏山南地区企业发展支出。
(3)、法制工作经费63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依法行政统筹、规范性文件审核、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人员培训、档案整理、宣传资料印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等费用支出。
(4)、修理营经费42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持的部队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