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加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及规章规程,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工商贸生产安全标准,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行政执法分析工作;负责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5、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依法对生产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检查、监控、监督全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6、负责全区生产经营作业现场职业健康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
7、组织全区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8、负责监督管理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工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10、拟定全区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和安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机关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2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424.89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4.89万元。主要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397.9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6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424.8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比2015年预算增加91.94万元,增长27.6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13.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6.87万元,包括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经费26.1万元和安全生产监管一般行政事务管理经费240.7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6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23.05万元、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14.45万元、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3.75万元、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3.41万元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