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预算数
合 计
108.5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7.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11.06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和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