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之规定和法律授予的权限,我局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4.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5.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6.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7.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8.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9.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0.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1.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总编制人数1,558人,其中:行政编制1,558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517人,其中:行政实有1,517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518人,其中:离休6人,退休512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9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如下:
1.命案、枪案、抢劫案破案率为100%;
2.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为0起;
3.省、市两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率为100%;
4.全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为600人;
5.100人以上重大群体事件预警率/处置率为100%;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8,070.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070.6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945.12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资;二是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增加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建设DNA实验室经费、集中办案区建设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的投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07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32.62万元,项目支出20,838.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945.12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资;二是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增加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建设DNA实验室经费、集中办案区建设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的投入。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2,609.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23.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20.7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54.0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5,373.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7.34万元;项目支出20,838.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8,070.62万元,其中:当年预算88,070.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1,945.12万元,增长15.69%,增长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正常增资;二是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增加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建设DNA实验室经费、集中办案区建设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的投入;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7,232.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276.12万元,增长10.30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正常增资。其中:
1.人员经费47,360.6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45,373.3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7.3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人员医疗费、离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9,871.97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3,116.0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851.10万元;公务交通费1,267.09万元;专项业务费14,637.7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838.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669.00万元,增长37.37%,主要原因:为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增加扫黑除恶办案经费、建设DNA实验室经费、集中办案区建设经费和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的投入。其中:
1. 消防业务经费项目1,654.00万元。用于全区消防工作管理训练指导经费、武警消防中队执行勤务经费、消防工作日常公用等支出。
2. 禁毒经费项目1,054.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禁毒社工工资,加大打击毒品犯罪力度,重点加强禁毒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3. 信息化建设经费项目9,000.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设备购置及网络改造。
4. 拘押场所给养经费项目660.00万元。用于犯人给养经费,拘留所给养经费,看守所办公水电经费,犯罪嫌疑人入监体检费。
5. 社区管理工作经费项目470.00万元。用于门牌制作及流动人口管理站工作。
6. 反恐处突经费项目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恐特勤人员经费和反恐装备、反恐配套工作经费。
7.房屋维修改造经费项目400.00万元。主要用于分局展示厅及党员活动中心、食堂、纪委督察办公区的建设经费。
8.建设DNA实验室经费项目1,400.00万元。主要用于DNA实验室建设及专用设备的购置经费。
9.集中办案区建设经费项目5,000.0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办案区建设经费。
10.扫黑除恶办案经费项目200.00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办案和配套工作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51.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36万元,增长1.9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4.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4.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00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按照区车改办批准保留的车辆数和对应的车辆运行维护标准编制,本年新增4辆执法执勤车,维护费略有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67.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人员异动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0万元。
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9,871.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5,170.00万元。包括:货物类3,070.00万元,工程类5,700.00万元,服务类6,4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2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838.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