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促进金融服务武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武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协调相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二)协调联络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及其驻区分支机构,开展对外金融交流。统筹推进武昌区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三)统筹协调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参与拟订区人民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为重点工程、主导产业、主要区域发展和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
(四)统筹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服务工作,促进企业规范发展,推进资本市场建设,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指导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发展。推动做好上市再融资及债券融资等直接融资工作。
(五)依法依规、依照授权开展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
(六)配合国家和省市金融管理部门整顿和规范全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和处置各类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协调落实区委、区政府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工作部署。协调推进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全区金融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八)参与、指导全区金融人才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
(九)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公开咨询电话:88937791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在职实有人数14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081.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2,876.95万元,下降41.34%,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减少了项目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81.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1.9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08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15万元,占本年支出11.42%;项目支出3,615.84万元,占本年支出88.5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81.9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76.95万元,下降41.34%。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减少了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1.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76.95万元,下降41.34%。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减少了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81.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86.68万元,占97.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4万元,占0.51%;卫生健康(类)支出30.23万元,占0.74%;;住房保障(类)支出44.24万元,占1.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1.24万元,支出决算为4,08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92%。其中:基本支出466.15万元,项目支出3,615.8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全区金融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金融产业发展政策兑现资金、金融监管及创新工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经费支出。主要成效是成功引进世界500强背景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中诚信国际华中分公司、有色矿业集团财务公司等6家重点机构。全区年度新增基金机构20家,累计群聚基金机构116家。引进国家级交易所资源,打造金融活动品牌。成功推进上交所服务湖北基地落地华中金融城·资本中心。上市目标综合评定位列全市第二。其中,“金种子”新增目标超额完成居全市并列第一。IPO目标阶段性成果突出,新增报辅企业2家,报港交所上市申报1家,武汉中商实现增发上市,成为全省年度上市公司最大融资。引进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湖北基地、湖北科创板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区域股权市场“武昌民营经济板块”,全年新增挂牌或过会企业26家。全区金融业税收共计56.27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29.61%。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重要商务楼宇中实行“楼长工作制”的实施意见》,在完成前期15栋试点楼宇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引领,辐射带动”工作思路,在全区74栋重点商务楼宇铺开,实行“楼长工作制”。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长效机制。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34.42万元,支出决算为3,98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8.3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加大了金融产业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增加了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保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3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9%,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医保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92万元,支出决算为44.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3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住房货币化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调标,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38.9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本级及下属 0 个行政单位、0 个参公事业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 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 0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2.4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区实行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200万元,使用情况良好。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项目主要为做好处非工作防范预警、清理排查、宣传教育工作,使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减总量、控增量,依法依规按程序防范风险。为保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顺利开展,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外宣传、清理排查、办公、劳务、维修等方面的支出。
(二)绩效自评结果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实施可以有力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能产生社会综合效益,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社会公众满意度较高。发现的问题:项目绩效目标不够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表1:金融局-绩效考核表格.xlsx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8万元,比2018年增加20.98 万元,增长17.78 %。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口径的调整,由项目支出调整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金融产业招商引资和金融监管创新工作
(一)金融产业贡献进一步凸显
服务存量强规模。跟进重大金融招商项目,建立区领导及部门联系服务重点金融机构工作机制,强化金融作为第一产业贡献。区委书记刘洁、区长余松以及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鹏带队走访了长江产业基金、信达资产、湖北银行、农行湖北省分行、新华人寿、中国人寿、华夏银行、中德安联、南洋商业银行等30余家辖区重点金融机构,为企业送服务上门,促其创富争效。全区金融业税收共计56.27亿元,占全区税收收入的29.61%。成功引进世界500强背景中德安联人寿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中诚信国际华中分公司、有色矿业集团财务公司等6家重点机构,完成全年绩效目标。
(二)“新金融特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新金融特区”建设虹吸效应显现。我局申报的华中金融城金融集聚区获批为武汉市现代服务业金融集聚区。继长江产业基金后,吸引百亿规模的湖北省纾困基金、服务绿色产业的三峡招银新能源基金等特色产业基金落地华中金融城·资本中心,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建设稳步推进,继续巩固“一区多园、一园多点”的金融空间发展格局。全区年度新增基金机构20家,累计群聚基金机构116家。引进国家级交易所资源,打造金融活动品牌。成功推进上交所服务湖北基地落地华中金融城·资本中心,承办湖北省科技创新投资沙龙活动,副省长赵海山出席。创办我区自主活动品牌——中北路投资沙龙,以新金融特区建设、健康金融、基金投资等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沙龙活动,活跃资本项目对接及跨界融合交流氛围。加快推动研究规划。联合省高投研究团队开展“新金融特区”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全年组织培训、论坛、路演、融资对接等活动59场,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资本项目对接平台建设,助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上市企业倍增计划有序推进
上市目标综合评定位列全市第二。其中,“金种子”新增目标超额完成居全市并列第一。IPO目标阶段性成果突出,新增报辅企业2家,报港交所上市申报1家,武汉中商实现增发上市,成为全省年度上市公司最大融资。引进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湖北基地、湖北科创板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成立区域股权市场“武昌民营经济板块”,全年新增挂牌或过会企业26家。培育区域股权市场储备力量,建立上市后备种子企业储备资源库,出台《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共组织上市工作活动17场,走访调研上市后备企业50余次。
(四)金融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落实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万企千亿’行动”工作,初步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库”、“项目库”、“专家库”,探索建设网格化金融服务机制和专人联系服务机制,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服务辖区实体企业。积极搭建对接服务平台,成功组织举办“武昌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路演”、“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易贷行’启动仪式”等活动,鼓励银行授信区内民营企业过百亿。11月份,我局支持民营经济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得到省、市级媒体正面报道宣传。
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一。审慎推进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机构改革后,凝聚多方力量,迅速摸清我区地方类金融市场底数,初步完成地方类金融机构清理规范。妥善处置 “楚天系”等类金融机构风险及P2P网贷机构风险。深入开展“清源”行动。成立区“清源”行动领导小组,印发《武昌区深入开展“清源”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重要商务楼宇中实行“楼长工作制”的实施意见》,在完成前期15栋试点楼宇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引领,辐射带动”工作思路,在全区74栋重点商务楼宇铺开,实行“楼长工作制”,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实行领导包保、主动约访吸附、完善情报收集、加强联动处置、实施律师跟案”等五大工作机制,严格实施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切实做好吸附稳控与矛盾化解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承办2019年湖北省暨武汉市防范金融风险宣教月活动启动仪式。积极组织公益讲座和“文艺轻骑兵”演出18场;在全区重点商务楼宇的136部电梯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处非视频及海报电梯广告宣传;认真组织“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学校、进楼宇、进企业”的“六进”集中宣讲活动。共组织各种宣传活动113次,参加群众达10449人次。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金融企业税收收入 | 服务辖区金融企业,协税护税达到56亿元 | 完成 |
3 | 上市工作 | 新增“金种子”企业1家;组织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训活动不少于10场。 | 完成 |
3 | 金融招商工作 | 优化金融产业结构,进一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规模,引进省级及以上金融机构6家 | 完成 |
4 |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 切实抓好金融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清源”行动,确保非法集资陈案、新案双下降。加大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引导。 | 完成 |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决算报告
2019年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决算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