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小区管理,是我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你在提案中提出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对解决小区停车问题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我们开展实际工作起到很好参考作用。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办理案件。
一、所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对于用绿化面积改造停车场的做法,我们在部分小区做过调查研究,阻力较大,很难得到全体业主的同意。从去年开始,我区以“红色物业”为抓手,开始实施“爱车回家”计划,通过整合停车资源、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年轻人集中的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智能立体停车库,高效利用空间,增加停车泊位。与周边单位共享停车位,实施错时停车。截至目前,已新建3000余个停车泊位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加大研究探索,以解决好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