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看今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武汉海关到武昌区金地国际花园SHR2栋1-2层1、2、3号武汉看今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检,抽检品种为胡萝卜(抽样单编号XBJ25420106482034003)。2025年9月10日,该技术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经检验,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具体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5年9月16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当事人具有《营业执照》,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胡萝卜。经查,胡萝卜系当事人2025年8月13日从武汉市江汉区钦厚蔬菜经营部采购,购进抽检批次胡萝卜总重量为3.1kg,2025年8月13日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无库存。
(三)查处情况。当事人采购抽检不合格的胡萝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胡萝卜的违法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胡萝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可以免于处罚之规定情形,免于处罚。
综上,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不罚〔2025〕192号,同时将胡萝卜案件线索移交供货商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理,案件移送函文号:昌市监案移[2025]03-383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看今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得知检测结果后,在立案调查过程中,能积极配合,主动提供证据,及时组织员工进行了法律法规学习,强调了索票索证履行验收职责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了食品销售规定和食品进货验收制度,确保了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