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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来源: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 2024年11月27日

一、武汉市武昌区陈老四牛肉粉面馆采购的鲜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86,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鲜鸡蛋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实测值221µ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49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抽检批次的鲜鸡蛋。

经查,当事人系小餐饮服务提供者,上述抽检批次的鲜鸡蛋是当事人于202485日从快驴进货APP”(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品牌品名:红壳鲜鸡蛋大码360/箱,规格43/箱(360枚),数量1箱,购进价款225元,收货日期为202486日。上述鲜鸡蛋购进后作为食品原料被当事人用于制作鸡蛋炒粉//等菜品。2024830日,上述鲜鸡蛋作为食品原料全部使用完毕。因食品安全抽检需要,当事人于86日收取了抽检单位购买的2kg鲜鸡蛋样品的购买费用,共计24元。202494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对上述鲜鸡蛋采取召回措施,截止914日召回数量为0

另查明,快驴进货APP”系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食材采购平台。当事人于202485日在快驴进货APP”下单购买的鲜鸡蛋为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202481日生产的鲜鸡蛋,《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出厂批检报告》载明:该产品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的要求,合格,并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当事人保留了上述鲜鸡蛋的《快驴配送单》、供货商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出厂批检报告》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信息。

(三)查处情况: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处罚〔2024537号。同时,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将供货商违法线索移送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文号:昌市监移送字〔202401-1108号。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武汉市武昌区陈老四牛肉粉面馆在收到检验报告后,94日在店门口处张贴该批次鲜鸡蛋召回公告,截至目前召回数量为0。武汉市武昌区陈老四牛肉粉面馆已停止从该供货商购买此类鲜鸡蛋,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把质量关,对不能提供合格证或检测合格证明的,坚决不予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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