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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一、武汉市武昌区吴长浩便利店(吴长浩)经营的鲜活财鱼和鲜活牛蛙

)抽检基本情况2024613日,本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武昌区黄鹂10东亭社区内东亭广场地下一层东亭市场内一楼1001号进行监督检查,在武汉市武昌区吴长浩便利店(吴长浩)抽样鲜活财鱼1.9kg(抽样单编号 XBJ24420106487244187);抽样鲜活牛蛙2.65kg(抽样单编号 XBJ24420106487244188)。202478,本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推送的检验报告(№:2024319323)经检验:鲜活财鱼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 122μg/kg,标准指标为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氧氟沙星项目实测值64.4μg/kg(标准指标为≤2μg/kg),不符合GB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2024319324)经检验:鲜活牛蛙恩诺沙星项目实测值386μg/kg,标准指标为100μ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检查基本情况:我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报告后于2024712将检验报告№:2024319323№:2024319324送达该单位,并进行现场检查。已查明2024613日被抽检的批次鲜活财鱼送达之日前已销售3.7kg,鲜活牛蛙已销售12.8kg该抽检批次产品销售完毕。

上述抽检批次的鲜活财鱼是当事人于2024611日从汉口北新华南海鲜水产市场4-2-101号的兄弟渔行(拟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购进,重量3.7公斤,单价19.6/公斤,金额37元,用于销售。当事人保留了供货商的进货单信息,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农产品检验报告单等信息(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已另做当场处罚警告处理)。上述鲜活财鱼购进后于612日和613日以售价27.6/公斤(部分有折扣价)对外销售,于613日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102.86元。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活财鱼共计3.7公斤, 按销售金额计算货值金额为102.86元,违法所得102.86元。

 上述抽检批次的鲜活牛蛙是当事人于2024610日和2024612日从汉口北新华南海鲜市场A1104-105号的李三牛蛙(拟移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购进的,重量12.8公斤,单价19.6/公斤,金额232元,用于销售。当事人保留了供货商的进货单信息,未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农产品检验报告单等信息(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已另做当场处罚警告处理)。上述鲜活牛蛙购进后于610日至613日以售价25.8/公斤(部分有折扣价)对外销售,于613日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330.24元。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活牛蛙共计12.8公斤, 按销售金额计算货值金额为330.24元,违法所得330.24综上,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鲜活财鱼和鲜活牛蛙货值金额:433.1元,违法所得433.1元。

(三)风险控制情况:当事人获悉销售的涉案鲜活财鱼、鲜活牛蛙不合格后,立即张贴了公告,对已销售产品实施了召回。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确保食品进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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