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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来源: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一、武汉市武昌区歆策餐饮服务经营部(文帅)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6月26日本局收到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2023316703),反映当事人2023年6月1日采购的食品原料散装油炸干子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3年74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核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其抽检不合格油炸干子的《检验报告》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XBJ23420106487235473),现场未发现与抽检同批次油炸干子。当事人现场未提供抽检油炸干子供货者资质、进货凭证及检验报告复印件材料。2023年713日当事人到本局接受了询问,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36月1日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热干面、汤面、油炸干子、早点粉丝等4个批次的食品原料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油炸干子(购进日期2023年6月1日,规格:称重,样品数量1kg,抽样基数1kg)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74日当事人收到上述检验报告》2023316703),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

现查明,当事人为个体工商户,持有有效《小餐饮经营许可证上述抽检不合格食品原料油炸干子系当事人2023年5月28日通过微信向武汉市武昌区小东门菜市场内某商贩(微信名:快乐每一天,微信号:hdw776,备注名:“送豆腐”)订购数量2kg1袋约100片),购进费用40元购进后当事人制作成卤干子以1元/片的价格进行售卖,除抽检公司2023年6月1日以30元/kg的价格购买1kg食品原料油炸干子作为检样外,其余油炸干子食品原料于2023年5月28日至6月1日期间全部被当事人制成卤干子售卖完毕(约50片)销售金额为50元当事人陈述销售上述油炸干子时没有记账综上,当事人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油炸干子货值金额共计80元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产品质量,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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