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范道学粉丝经营部(范道学)涉嫌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5月4日本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10批次食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干枸杞(购进日期2023年3月15日,规格:散装,样品数量1.82kg,抽样基数3kg)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0.203g/kg(标准指标≤0.1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3年5月30日本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其抽检不合格干枸杞的《检验报告》(№:ACWH01-2305W2T10197),现场未发现有与抽检同批次干枸杞在售,也未发现有二氧化硫等化合物。当事人提供了抽检干枸杞供货者资质、进货凭证及检验报告复印件等材料。2023年6月8日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到本局接受了询问,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现查明,上述抽检不合格干枸杞系当事人于2023年3月15日从供货者武汉市东西湖兴隆干鲜经营部(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3区6栋3号,拟移送)购进,购进数量20kg,购进价格44元/kg,通过现金支付货款880元,购进后以50元/kg进行销售,至2023年5月28日购进的20kg散装干枸杞全部售完(含抽检样品1.82kg),销售收入1000元,获利120元,当事人陈述销售上述干枸杞时没有记账,也没留存销售凭证。当事人经营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干枸杞货值金额1000元,违法所得1000元。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的干枸杞时已查验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留存了抽检批次干枸杞的进货凭证及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中杞质检J2022(3924)],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张贴了召回公告,在召回期间,未有消费者主动送回相关产品。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查验食品质量,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完善食品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