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物价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6〕35号)精神,完善我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形成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1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