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省物价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各银监分局、直管办,各政策性银行湖北省分行、大型银行湖北省分行、股份制银行武汉分行,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省联社,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武汉众邦银行,各外资银行武汉分行,武汉东西湖扬子村镇银行: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列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商业银行迅速将本次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分支机构,并督促全面落实到位。
二、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调整收费清单(价目表),并在官方网站和所有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常态化公示。
三、2017年8月25日前,各商业银行以正式公文向省物价局和湖北银监局报告落实《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规定,本行本年度分项目预计降费金额(万元)等情况(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省物价局 范谋勇 (027)87238773 邮箱:342871641@QQ.com
湖北银监局 乔志华(027)85565102 邮箱: qiaozhihua@cbrc.gov.cn
湖北省物价局 湖北银监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