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住房等情况,为完善我区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为统筹推进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成立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协调解决普查工作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全区各街道、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我区人口普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街道普查工作。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妥善解决选聘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充分运用社区居委会网格在防疫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果,进一步使其在普查工作中发挥有效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经费保障
全区第七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区财政局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讲求效益的原则,充分考虑调查方式改革、物价上涨、人口增加等因素,合理安排好本级负担的调查经费,按时拨付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道、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确保数据质量。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三)做好普查宣传。区、街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工作,采用多种手段,强化普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以及新闻客户端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
附件:武昌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武昌区人民政府
2020年5月9日
附件
武昌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 鹏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喻 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孙 红 区统计局局长
包惠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彬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雪俊 区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
王成斌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
徐朝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干 毅 区教育局副局长
魏 芬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新时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陈 玲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徐耀武 区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成 员:钱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君 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陈冬梅 区建设局副局长
夏胜春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章顺强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二级调研员
李群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调研员
邢江玲 区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李新红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赵喻红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邹 芬 区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杜 鹃 武昌社保处副处长
徐 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副局长
高思诚 杨园街办事处主任
徐 洪 徐家棚街办事处主任
刘李华 积玉桥街办事处主任
郑肖凡 中华路街办事处主任
刘启斌 粮道街办事处主任
山 峰 黄鹤楼街办事处主任
杨 溢 紫阳街办事处主任
柳慧垒 白沙洲街办事处主任
李爱武 首义路街办事处主任
李 松 中南路街办事处主任
安继尧 水果湖街党工委副书记
杨 帆 珞珈山街办事处主任
熊 云 南湖街办事处主任
阮昌林 石洞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统计局局长兼任主任,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街道和部门的沟通协调。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同志自然替补。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