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5年4月农产品部分抽检信息予以公布。
一、本次公布主要为食用农产品,包括鲜蛋、水果类、蔬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五类,合计195批次。其中食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194批次,不合格1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见附件2。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区生产经营企业的,我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置。
2025年6月13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附件1
2.食品抽检不合格-附件2
3.食品抽检合格-附件3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