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小山水产经营部(李小山)经营的财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本局委托武汉海关技术中心到武汉市武昌区小山水产经营部行监督抽检,共抽样财鱼1.6kg(抽样编号:XBJ23420106482035715)。2023年12月13日,本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以下简称国抽平台)推送的检验报告(编号No:222306387),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3年12月13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产品,未发现恩诺沙星兽药。经查,上述抽检批次财鱼系2023年11月16日当事人从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大市场水产C三区21号的“武汉市洪山区振兴渔行”购进7.5kg,购进后即上市进行了销售,截止到2023年11月16日销售完毕,共销售了7.5kg(含抽检的1.6kg),现场无库存。
(三)风险控制情况。当事人获悉销售的涉案财鱼不合格后,立即张贴了公告,对已销售产品实施了召回。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索证索票查验义务,确保食品进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