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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市、区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办理 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武昌政办〔2023〕1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3-23823
公开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省、市、区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办理 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办理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为推动办理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制订办理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办理工作,对承办的责任事项逐个进行研究,制订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个责任事项的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节点、分管负责同志以及责任部门。各责任单位于2023228日前将工作联络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报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式样见附件4)。

二、做好对接协调,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承担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级责任部门的对接,明确涉及武昌具体承担的责任事项和目标任务,并抓好责任分解与任务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主导推进、协调各方责任,对涉及多部门的目标任务,积极沟通协调,抓好推进,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对于一些办理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责任事项,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报告推进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研究协调解决。

三、高效督办落实,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将办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进行高效管理。区政府督查室要将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责任事项落实不力、影响工作进度和成效的人和事将予以通报,对工作落实好、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激励。2023年第二季度起,每个季度第1个月的10日前,各责任单位要将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承办事项的完成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区政府督查室(报送式样见附件5)

附件:1.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武昌区)责任分解方案

2.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武昌区)责任分解方案

3.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4. XX单位《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5. 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前X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3

附件1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

任务(武昌区)责任分解方案

一、牢牢把握人民生活幸福这个“国之大者”,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1.全面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扎实做好老年人和患基础性疾病人群的健康服务,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区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扎实推进双百县三甲医院创建、万名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行动计划,让广大群众享受更加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关心关爱医护人员,落实激励保障政策。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黄冈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区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牢牢把握安全稳定这个基础前提,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

3.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底线。(区级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三、省2023年10大民生项目

4.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改造棚户区住房4.8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000个以上,完成适老化改造2.5万户。(区级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民政局)

5.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建设美丽乡村200个,新增治理农村黑臭水体170条,建改农村户厕15万户,实施垃圾分类的自然村占比达到30%。城镇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080万吨/日。(区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6.实施才聚荆楚”“技兴荆楚工程,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新增返乡创业5万人以上。补贴职业技能培训40万人次以上,培训楚大厨”2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0万名,新增高技能人才6万名。(区级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区商务局)

7.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00个,改造提升农村互助照料中心200个以上。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向下延伸,建成乡镇(社区)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100个。(区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8.优化生育激励政策,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5万个,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为全省新生儿免费提供先天性甲状腺减低症、G6PD缺乏症、苯丙酮尿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地中海贫血等5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区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医保局)

9.加强困难群众托底保障,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标准提高10%。全面推行失能特困人员县级集中照护模式。加大困难残疾人康复帮扶,为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8万名,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8000户。(区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武昌社保处、区残联)

10.提升医疗应急救治能力,加快建设中南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能力提升等项目,建成十堰、荆州、恩施、黄冈、荆门等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达到7000家、定点零售药店达到13000家以上。(区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行政审批局)

11.免费开展重大疾病筛查,完成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等慢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筛查2000万人次,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500万人次。(区级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妇联)

12.疏通交通出行堵点,加快建设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呼南高铁襄阳至荆门段等5个项目,新开工沿江高铁合肥至武汉段等项目,已建及在建高铁里程达到3000公里以上。打通三大都市圈断头路、瓶颈路30条,新增城市停车位12万个,建设改造充电桩6万个,新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区级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改局)

13.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农村安全饮水提标升级工程,抽检食品12万批次以上,不合格食品处置率达到100%,实现省内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在产品抽检全覆盖。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30万批次。累计提升农村居民饮用水标准927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区级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附件2

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

任务(武昌区)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2.城镇新增就业22万人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区级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二、重点工作

3.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积极培育新业态、新场景,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4.加大消费端政策支持力度,组织系列主题消费活动,积极促进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大宗消费,有效提振批零住餐等大众消费,加快释放养老、育幼、家政、婚庆、旅游等服务消费,鼓励发展银发经济、亲子经济、假日经济、夜间经济,增加城市“烟火气”。(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5.坚持因城施策,改善预期,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6.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200家、智慧商店1000家。(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7.打造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市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8.建设22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提升武广、江汉路、中南路等6个大型商圈,升级黎黄陂路、户部巷、花园道等11个特色街区,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创新发展,着力打造世界级商圈,谋划大汉阳地区、大光谷地区消费集中度设施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9.依托黄鹤楼等平台打造新品首发地,新引进品牌店和旗舰店200家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1.实施“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加大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力度,更好发挥投资“压舱石”作用。(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2.开展项目谋划储备大比拼,聚焦先进制造、新兴产业、交通水利、城市管网、公共服务、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谋划投资50亿元以上项目150个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3.开展招商引资大比拼,创新招商方式,强化签约项目落地开工考核,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到位资金5000亿元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招商办;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4.加大土地征迁力度,新增建设用地2500公顷。(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改局)

15.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REITs基金等资金,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地方金融局)

16.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比学赶超,开工建设亿元以上项目900个,续建亿元以上项目1840个,推进市级重大项目43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18.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程,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力争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00万户。(市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19.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10家。(市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局)

20.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市级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统计局)

21.加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帮扶纾困,进一步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有力解决企业缺资金、缺工、缺芯、缺电等困难,帮助企业稳下来、活下去、发展好。(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22.壮大高端制造,加快传统制造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竞争力;全力推动光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开工建设中信科移动、捷威动力电池等20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建成投产海康威视、小鹏汽车等80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加快建设东风本田四厂、迈瑞医疗等1500个工业项目。(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23.推进强链补链,开展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试点,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协同创新联合体和稳定配套联合体。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实施技改项目550个,建成5G全连接工厂20家、智能化标杆工厂10家、智能化示范项目20个、数字化生产线100条,争创国家级“数字领航”企业。(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24.提升质量品牌,建成30个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推广35项“武汉名品”,培育50家标准领跑者企业。(市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5.大力培育总部经济、枢纽经济、流量经济、楼宇经济。引进培育总部企业20家。(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26.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新增金融机构5家,建设全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股权投资机构集聚发展。(市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局)

27.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电磁能、生物制造、类脑智能、绿色低碳等新增长点,推动元宇宙、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计算等产业加速成长,建设光电与医疗装备未来产业科技园,争创未来产业先导区,开辟更多引领未来发展的新赛道。(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科经)

28.深化“双千兆”城市建设,高标准打造5G网、千兆光网、工业互联网,加快建设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争创国家首批“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29.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20个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和提档升级,打造光电子等13个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武汉国家顶级节点接入企业突破1万家,推出200项以上应用场景。(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0.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加快“城市大脑”建设,促进数据资源互通共享。(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31.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提升到11%左右。(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2.加快培育百亿级特色服务业集聚区、纳税亿元商务楼宇。(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33.创新产业园区运营机制,支持各区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强资源要素整合,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其中,创新“两个一百平方公里”工业园区运营机制〈市级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创新服务业集聚区园区运营机制〈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

34.强化科教、产教融合,支持高校和院所打造大学科技园、环大学创新经济带。(市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5.实施创新主体梯度培育行动,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9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3万家,发展壮大科技领军企业。(市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6.创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市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37.打造全要素创新空间,新建创新街区、创新园区、创新楼宇12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市级以上众创孵化载体40家。(市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38.做优主城区,支持江岸、江汉、硚口、武昌、洪山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先行示范区,打造高端服务业和数字经济高地;支持汉阳、青山提高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和产城融合发展水平,加速冲刺全国百强区。(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科经局)

39.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强化产业集群跨区共建、科技成果跨区转化、资源要素跨区流动,合力打造6个产业合作园和4个离岸科创园,共同建设武汉都市圈人才发展联盟。(市级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区级牵头单位:区科经局)

40.完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编、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开展街镇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

41.开展“城市更新年”行动,制定城市更新三年行动方案。(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

42.推进三阳设计之都等26个重点单元优化升级。(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昌分局)

43.打造汉阳知音东苑等5个老旧小区成片改造示范点,完成260个老旧小区改造。(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44.推动有条件的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市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45.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000户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46.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600户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残联;区级牵头单位:区残联)

47.加强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武昌古城、汉阳古城保护性利用,加大老建筑、老里弄保护修缮力度,让城市更有历史感、文化味。(市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区级牵头单位:武昌古城中心、区房管局)

48.完工友谊大道北段、和平大道南延线、白沙洲大道快速化改造、高新二路示范段等15条重点道路。(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49.开工富强大街、高新八路、通顺大道南延线等12个重点项目。(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50.推进二七过江通道、江汉十桥建设,改造范湖立交、常青立交等12个路网重要节点。(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51.建成微循环道路100条。(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52.打通断头路20条。(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53.提升慢行交通设施146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54.新增停车泊位12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55.实施道路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70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56.建成海绵城市55平方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责任单位: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57.整治易渍水点19处,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58.完成老旧燃气管网改造400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59.推进武汉关阳台、汉正阳台、武昌湾节点等一批亮点工程。(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60.实施扮靓街区行动,打造花景大道10条,提升花漾街区15个、花田花海300公顷。(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1.新改建绿道100公里、各类公园10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2.推动绿色驿站进社区,让市民享有更多亲近自然的绿色空间。(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3.定期开展“城市体检”。(市级牵头单位:市城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64.创建100个精细化管理示范片区。(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5.完成60条道路箱柜美化。(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6.修复20万平方米人行道。(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7.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0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8.深化推行路长制,畅通市民参与城市治理渠道。(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69.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市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0.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溢流直排治理,开展污水单元达标创建。(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71.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区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72.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市级牵头单位:武昌区人民政府;区级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局)

73.建设充电桩6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74.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市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区级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75.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一事联办”“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开展“无证明城市”试点,不断提升“掌上办”“自助办”水平,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市通办”。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市级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大数据局;区级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76.深化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动铁水公空四网互联。(市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77.建设汉欧国际物流园等17个现代物流业重大项目。(市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78.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区级牵头单位:区退役军人局)

79.推进7个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中心(服务点)3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80.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启动建设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托位总数达到4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81.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8万套(间),筹集市场化租赁住房5万套,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2.55万套,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82.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新增学位1.2万个。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拓展“双减”成果,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新增学位3.3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83.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和防疫物资保供储备,强化老年人、婴幼儿等重点人群保护以及农村等重点区域防控,推进居民健康管理和服务,全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平稳转段。(市级牵头单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区级牵头单位: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84.加快区域医共体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市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85.深化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市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86.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成体育公园10个,新建健身中心(广场)30个,推进全民健身中心二期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87.推进15个城市书房建设,打造“读书之城”。(市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88.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创建明楚王墓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长江国家博物馆,打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武汉先行示范区,推进“万里茶道”申遗。(市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89.做强文旅产业,推进文旅资源整合利用和塑造提升,培育壮大一批文旅旗舰企业,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网红打卡地、知名文旅品牌,建设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网络视听产业基地、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市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90.加强城市雨季溢流防治,形成初雨调蓄能力80万立方米和日处理能力100万立方米。(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91.夯实粮食和能源安全基础,推进市、区政府储备粮库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92.强化安全生产,持续开展危化品、建施工、交通运输、消防、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建设。(市级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应急局)

93.强化经济金融安全,积极化解政府债务,有效应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市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地方金融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科经局)

94.扎实推进保交楼等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95.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资源下沉,增强基层服务管理功能,推进共同缔造活动试点拓面提质,群策群力解决好社区助老托幼服务、环境整治等民生关切。(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9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调处和诉讼服务体系。(市级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97.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武汉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8.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坚持工作向为民聚焦,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坚持服务向便民提升,力行简政之道,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99.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把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统计监督。高质量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推进数字经济、城市更新、基层治理等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让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100.事不避难、义不逃责,以斗争精神迎接挑战,以快干实干出彩出新。突出创新抓落实,以市场意识、法治思维、数字理念引领治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政府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强化统筹抓落实,推动工作系统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清单化管理。紧盯质效抓落实,严格精准精细精湛标准,提升专业素养、锤炼严实作风,一抓到底,善作善成。(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101.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推进精文减会,统筹规范检查考核,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不搞一刀切、层层加码。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

四、民生实事

102.新建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7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中心(服务点)3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03.新开业老年人供餐点3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04.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00户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05.13个区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配置专业社工。(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06.建设青少年寒暑假社区托管室200个。(市级牵头单位:团市委;区级牵头单位:团区委)

107.开展“12355关注成长”青少年公益活动100场。(市级牵头单位:团市委;区级牵头单位:团区委)

108.2万名中小学生免费开展12天运动技能培训,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30天免费游泳服务。(市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09.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45所、新增学位1.2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10.新改扩建中小学25所、新增学位3.3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111.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00场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区级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12.新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50个以上,征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区级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13.培训大学生等青年创业者10万人次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区级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14.为家庭困难的武汉地区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市级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区级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局)

115.同一供养机构对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实行统一供养标准。(市级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116.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个性化无障碍改造2600户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残联;区级牵头单位:区残联)

117.维护、新建80家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市级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区级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118.组织100万人次以上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市级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区级牵头单位:区总工会)

119.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8万套(间)。(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120.建成棚户区改造住房2万套。(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121.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6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房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房管局)

122.为全市孕妇提供无创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市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卫局)

123.在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800台。(市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卫局)

124.全面整治易渍水点19处。(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125.新建排水管网100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126.疏捞维护排水管网5000公里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127.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12万个、充电桩6万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停车场及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级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128.修复人行道20万平方米。(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29.建设城市公园17个、郊野公园3个、口袋公园8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0.建设绿道100公里、林荫路100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1.打造花景大道10条,提升花漾街区15个、花田花海300公顷。建设小微湿地10处。(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2.完成100个老旧小区绿化提升。(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3.修缮中心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196处。(市级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水务湖泊局)

134.创建100个精细化管理示范片区。(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5.整治100处空置地块市容环境。(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6.新改建城镇公厕150座。(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7.新增300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8.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0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39.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500场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40.举办公园文化季活动600场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园林林业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41.新改扩建体育公园1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42.新建街道(乡镇)运动健身中心、美丽乡村文体广场、社区室外健身广场、社区智慧共享健身中心30个。(市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43.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000场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44.开展全民健身公益服务活动300场以上。(市级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区级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145.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200家。(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46.建设22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区级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147.改造老旧燃气管网400公里。(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148.50万燃气用户安装户内安全装置。(市级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区级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附件3

2023年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5亿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二、坚持创新驱动,全力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样板

5.构建有支撑力的发展空间。围绕高校院所、龙头企业,积极布局“一谷一廊多带”数创发展空间。推动“一谷”建设提速,加快建设小洪山科学城、中科-武大融合创新中心,启动建设珞珈山创新港,推动科创大厦、阳光大厦等八一路沿线存量楼宇腾笼换鸟,促进中科·武大智谷连点成片、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区科经局、首义科创投集团)

6.推动“一廊”布局扩容,加快建设阿里巴巴华中总部,做大做优武汉数创产业园,新建汇通新长江中心、江尚天地等数字经济产业园3个,形成武昌数创滨江大走廊。(责任单位:区科经局、首义科创投集团)

7.推动“多带”特色发展,围绕驻区高校院所优势学科,加大周边产业空间盘存力度,谋划推动一批引爆性项目,引导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发展,形成多片校区、园区、社区融合发展特色空间。(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8.引育有竞争力的发展主体。大力培育优质数创企业,形成繁星满天,激发数字生产力。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聚焦数字产品服务、数字技术应用、数字要素驱动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全面实施“繁星、新星、亮星、明星”计划,有效贯通企业初创、成长、成熟、壮大全生命周期,累计培育数字经济企业、高科技企业8000家,种子企业、“专精特新”企业60家,“新物种”企业25家。(责任单位:区科经局)

9.积极推进产业数字化,聚焦金融服务、工程设计、文化旅游、商贸商务等优势产业,深入实施“数字融万企”行动,支持发展科技金融、“CIM”设计、沉浸式旅游、元宇宙社交、商务直播等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服务业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地方金融局)

10.营造有吸引力的发展环境。全力做好要素保障,构建数字化发展最优支撑体系,年度安排不少于1亿元政策引导资金,为数创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科创投入、开拓新兴市场提供“一揽子”政策包。(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财政局)

11.创新金融支持,推动首义科创母基金运行首期规模达到15亿元,建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持续支持数字企业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地方金融局、首义科创投集团)

12.吸引人才集聚,做实“武昌院士之家”,对接转化院士项目5个,落实人才引育留用政策,引进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30名,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区。丰富应用场景,面向智慧城市、智慧园区、智慧社区等领域发布应用场景20项以上,打造数创应用的最佳试验场。营造发展氛围,举办黄鹤楼星空数创大赛、高峰论坛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数字武昌社会影响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经局)

三、坚持招育并举,全力打造产业赋能升级样板

13.着力推动招商引资提质增效。强化全员招商,健全“大招商”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招商队伍能力,力争全年招商到位资金突破1000亿元。强化产业链招商,做实“链长”调度机制,动态完善产业招商图谱、产业链招商清单,有针对性地强链、补链、延链,全年签约亿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50个以上,引进500强企业总部项目不少于5个。强化基金招商,充分发挥产业引导基金及社会资本作用,实施“以投带引”“招投一体”招商模式,遴选引进优质项目30个以上。强化以商招商,进一步优化产业政策体系,鼓励引导分公司、子公司、办事处转总部型企业,深入实施优质特色楼宇培育计划,新增市级总部企业5家、“亿元楼宇”2栋。(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局、首义科创投集团)

14.着力实现主导产业做强做优。坚持链式整合、集群发展,推动主导产业能级跃升。壮大金融之城,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集聚优势,常态化组织开展金融沙龙、金融网格化服务活动,为政银企对接合作搭平台、链资源、促落地,全年力争引进优质金融机构1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局)

15.壮大设计之都,支持铁四院、中南建筑设计院、中交二航院等工程设计龙头企业探索城市更新牵引产业升级路径,推进铁四院片、中南二路片、首义路片工程设计集聚区建设,鼓励发展EPC及一体化工程服务等新业务,提升产业集群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16.壮大文旅胜地,创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建成武汉文创大厦、四美塘文创天地等一批文产项目,推进长江国家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力争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30亿元、旅游人数达到4500万人次。(责任单位:区文旅局)

17.壮大商贸中心,释放武商梦时代、武汉SKP、滨江天街等高品质综合体集聚优势,积极发展线上经济,大力促进夜间消费、社区消费,以新时尚新体验新业态带动消费升级,打造华中消费高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18.着力提升营商环境磁吸效应。全力稳预期、提信心,调动社会投资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政策精准发力,推动各级助企纾困接续政策直达快享,积极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省“13条”、市“24条”,配套推出更具获得感的区级扶持措施,助力企业加快重振。(责任单位: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19.聚焦服务效能提升,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成投用新的区政务服务大厅,让企业群众获得极简便捷智能高效的办事体验。(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20.以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深化“零号员工陪伴成长”专项行动,开展“进楼访万企、走街联万户”活动,实行龙头企业专班服务、重点企业专员服务、中小企业网格化服务,新增市场主体2.5万家、“四上”企业300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21.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进国企民企协同发展,健全辖区央企、省属国企常态化联系机制,促进提高在区贡献率,积极稳妥推进区属国资国企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强化民营企业融资、用工保障,新增武汉市民营企业百强2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政府国资局、区工商联)

四、坚持扩大投资,全力打造品质城区建设样板

22.持续优化空间品质。提升滨江核心区建设速度与影响力,推动长江中心幸福Mall及京东超级体验店开业、超高塔写字楼封顶、地下环路通车,加快长江沿岸高铁、劲酒第二总部项目建设,通过片区地块招商再吸引一批优质企业落户发展。(责任单位:滨江商务区管委会)

23.提升华中金融城内涵与品质,实现襄阳大厦交付使用、高投资本大厦竣工,推动电视机厂片等项目建设重启,一体化推进金融主轴形象提升,进一步彰显金融之城高端品质。(责任单位:华中金融城管委会)

24.提升武昌古城产业承载力与文化多元性,启动蛇山北坡、得胜桥千年古轴重要节点建设,加快斗级营、经心书院等项目建设,推动武昌古城遗址公园对外开放,促进古城历史文化与文旅商贸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武昌古城中心)

25.“南北两翼”启动铁四院三期、白沙新城北等项目征收,完成白沙新城南、明伦街片征收收尾。(责任单位:滨江商务区管委会)

26.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创新项目融资模式,加大政府一般债、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力度,用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政策,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综合运用分期投入、滚动开发等方式平衡资金压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房管局)

27.狠抓土地征收,优化房屋征收考核机制,探索预征收、预收购等方式,启动农垦宿舍等11个项目征收,完成文昌门、风光村等18个项目收尾,全年征收房屋不少于32万平方米。强化项目包装策划,优化土地出让条件,加大产业招商力度。(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改局、滨江商务区管委会、华中金融城管委会、武昌古城中心)

28.狠抓项目服务管理,坚持区街领导全过程跟踪服务,优化专题调度、现场办公等协调推进机制,确保项目应开尽开、能快则快,形成更多有效投资。(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29.持续完善基础设施。以打通断堵、建路成环为重点,全力保障和平大道南延线、友谊大道快速化改造、右岸大道白沙洲段、轨道交通1112号线等重点工程建设,建成武车二路、纬三路等微循环道路15条,打通德平路、馨雅街西段等断头路3条,新增停车泊位1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城改局)

30.按照完善功能、适度超前原则,合理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建成集中式充电站10个、充电桩4000根,推动千兆光纤入户、万兆光纤进楼,持续提升城区智慧化、便捷化水平。(责任单位:区科经局、区建设局)

31.探索片区提升、整体运维模式,积极推进东沙片区改造,完成水果湖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改建放鹰台等口袋公园7个,加快舒心苑等9个区块的社区雨污分流改造、洪山路等9条市政管网混错接改造,实现水果湖片区运维一体化。(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民政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湖泊局、水果湖街道办事处)

四、坚持生态优先,全力打造绿色低碳城区样板

32.加快推进美丽武昌建设。积极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水平推进长江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统筹推进“治企”“管车”“降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33.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实施流域“河湖长制”,启动巡司河武昌段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按流域规划建设紫阳湖二通道、中华路、红巷等一批排水主通道,完成849处混错接、42处二次供水改造,新增海绵城市3平方公里,不断提升区域污水收集处理、河湖综合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区水务湖泊局、区建设局)

34.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管理,做好垃圾分类及医废处置,全力打造“无废城市”。(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35.加快推动绿色转型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深化碳共识、碳述职、碳创新、碳招商四大行动,广泛集聚绿色发展资源。(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地方金融局、区商务局)

36.加快建设碳金融集聚区,充分发挥“中碳登”核心辐射作用,以碳汇大厦为重要载体,盘整片区楼宇资源,招引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碳金融及相关中介服务、技术支撑、核算核查企业机构,力争签约落地3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局、首义科创投集团)

37.深入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气候投融资试点综合服务平台,鼓励辖区金融机构创新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促进一批绿色低碳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局、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38.积极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实体化运转双碳产业暨碳金融研究院,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行业龙头向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造等低碳产业延伸发展,加快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双碳产业体系。(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地方金融局)

39.加快推行绿色生活方式。以创新碳普惠机制为主要路径,加快组建碳普惠服务平台,围绕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受众面广、数据基础好的领域,开发推出“垃圾银行”等一批绿色生活场景,建立市场化赋值激励体系,有效引导企业、居民、机构低碳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地方金融局)

40.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加大绿色发展理念和低碳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支持绿色商品生产销售,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创建一批低碳学校、低碳机关、低碳楼宇、低碳社区,全面倡导低碳生活新风尚。(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五、坚持协同高效,全力打造城区现代化治理样板

41.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健全大城管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区街协作联动,优化完善全流程全方位考评体系;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街道部门执法衔接,建强基层执法队伍,推行“巡执分离”,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司法局)

42.坚持科技赋能精准监管、“一网统管”,优化智慧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智能发现、快速处置、闭环反馈,使城市管理在时间上无空挡、空间上无盲区。激发城市共管力量,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开展“大众城管共同家园”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街长、路长、格长、楼长、店长等“五长制”,汇聚各方智慧、资源、力量共建靓丽武昌。(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43.提升城市环境面貌品质。纵深推进精致环卫,深化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实行区域分类管理,覆盖背街小巷、清除卫生死角;建成东亭垃圾转运站,新改建垃圾屋25座、公厕16座,树立“清洁武昌”形象。提高城市家具管养水平,优化城市家具适配设计和科学布局,探索推行城市体检,及时预判、发现、处置道路破损、违法建筑、市政设施损坏、广告招牌违规等问题,让城市环境更具美学、更加舒适。(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44.聚焦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积极推进“公园城市”“湿地花城”建设,完成洪山公园改造,新增绿地5公顷、绿道5公里,让武昌“月月有花看、天天有景赏”。(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45.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扩面推广华锦、宝安、东亭等样板社区试点经验,推动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向疫情防控、城市更新、楼宇经济、区域创新等领域延伸。(责任单位: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46.强化党建引领,做实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机制,深化“五社联动”,健全“组邻为里、精细网格”的治理架构,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社区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47.拓展“民呼我应”平台功能、服务资源、响应渠道,探索建立“社区吹哨、各方报到”呼应机制。(责任单位:区网格化中心)

48.因地制宜创新推行“五民工作法”,切实提升基层协调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六、坚持民生至上,全力打造幸福美好生活样板

49.推动健康武昌扩容提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认真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强化健康知识普及,加大救治资源和医疗队伍建设储备力度,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做优分级分类诊疗体系,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区卫局)

50.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快推动七医院迁建、中华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医疗设施建设,建成积玉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昌医院东区综合楼,深化紧密型医联体、互联网医疗建设,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局)

51.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建成投用区级养老中心,加快3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建设,新增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位500个,让老有颐养、幼有善育在武昌普适可及。(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

52.推动学在武昌优质均衡。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启动南湖中学改扩建、实验中学二期等5所校园建设,推动滨江小学、大东门小学建成招生,新增义务段学位2400个、公办幼儿园学位270个。(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3.积极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区,深化幼-小-中三段两衔接机制,加大教联体、学联体建设力度,不断扩大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范围,创新优秀教师引育机制,推进课程共研、资源共享、质量共建、特色共生,巩固拓展“双减”成果,持续提升课堂教学、课后服务、家校共育成效,更好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期待。(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4.推动幸福武昌提档升级。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大力开展稳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提供岗位5万个以上,城镇新增就业2.3万人。(责任单位:区人资局)

55.夯实民生保障基础,加大保障房筹集力度,积极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完成57个老旧小区改造。(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56.持续扩大社保覆盖面,高效统筹各类救助资源,不断提高低保低收入、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困儿童困难救助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武昌社保处)

57.丰富文体资源供给,推动辖区大企业、学校向社会开放文体场馆,“一社区一特色”打造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文体活动,加快形成“12分钟文体圈”。(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教育局)

58.围绕武昌古城建城1800年,策划举办100场系列纪念活动,不断放大千年古城品牌效应,让更多人了解武昌、爱上武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七、坚持安全发展,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社会样板

59.高效应对重大风险。坚决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

60.聚焦债务风险化解,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提升债券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确保政府债务整体可控。(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61.聚焦金融风险化解,深入开展“清源”行动,依法有序推进案件处置。(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局)

62.坚持保交楼和促转型相结合,“一楼一策”“一企一策”化解房地产风险。(责任单位:区房管局)

63.全面压实食品药品安全各方责任,扎实做好粮食安全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

64.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着眼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建成湖大特勤站、秦园路消防站,新增20个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持续加强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推动社区应急管理站由实体化运行向实战化转变,创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东湖城建集团)

65.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零散工程、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建设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武昌交通大队、区消防救援大队)

66.夯实平安稳定基础。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诈骗、盗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给武昌“烟火气”装上“安全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

67.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加强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滚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级分类推动就地调处化解。(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68.健全“区街巡回接访”制度,用好“查、化、疏、稳、控、打、责”七字诀,持续巩固重复信访、信访积案治理成效,全面夯实社会稳定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信访局)

八、坚持务实担当,全力打造政府自身建设样板

69.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70.全面提升政府效能。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拓展咨政问政渠道,严格法制审核,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执行力建设,深化“智慧武昌”赋能政务服务,不断提升行政效率。(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大数据中心)

71.坚持构建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监督,集中财力保障社会民生、助企纾困、产业升级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72.全面锤炼过硬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务实担当的作风、攻坚克难的斗志、创新进取的状态,推动政府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机关)

附件4

XX(单位)《政府工作报告》工作联络人员名单

责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分管领导





办公室或者

综合协调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5

XX(单位)关于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前X季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单位:                                                 主要负责人(签字):

任务编号

责任事项

完成情况

1



2



3



……



备注:为了便于统计,责任事项序号请按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确定的序号排序。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