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政办小红头[2021]10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昌区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政办小红头[2021]10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1-43653
公开日期: 2021年05月25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政办小红头[2021]10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昌区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武昌区建筑工地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区《关于集中治理庸懒散慢乱浮现象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拟在区内集中开展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分管建设的副区长任组长,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房管局、区城改局、武昌经开区管委会、武昌华中金融城管委会、武昌古城保护中心、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工地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建设工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等。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建设局负责辖区内市管、区管房屋市政及本部门负责的拆除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管辖范围内房屋、市政、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本部门实施道路维修、园林环卫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环境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工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区城改局负责的本部门拆除工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武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武昌华中金融城管委会、武昌古城保护发展中心负责本部门拆除工地、储备地块、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各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拆除工地和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管理和各类在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范围为辖区在建区管房建市政和拆除、水务、园林、道路维修、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排查整治范围为辖区所有建设工地。重点整治是否存在安全管理责任缺失,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督促企业、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力度不够;是否存在对工地扬尘、围挡污损、裸土未覆盖、车辆带泥上路、日常管理松散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不严等现象。

三、整治措施及目标

以《湖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为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市场行为。通过检查加强工地监管力度和监督执法力度,提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水平,从而优化营商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查摆(2021年1月初—2月底)

各责任单位按责任分工,及时组织对辖区房建市政、水务、拆除、储备、园林、道路维修、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

(二)问题整改(2021年3月初—10月底)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各责任单位对照问题整改清单倒排整改期限、对账销号。对能够立即整改、马上见效的,要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常态化制度;对较为复杂、需要整改过程的,精准研判,分步推进,逐项销账。

(三)巩固提升(2021年11月初—12月底)

对此次排查整治中暴露出来的安全文明施工普遍性和重复性问题,要研究监管对策,建立长效巩固提升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整治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重点推进。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按节点要求及时反馈工作推进完成情况。

(三)强化建章立制。各单位在问题发现和整治过程中,应注意常态化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严肃执纪问责。各成员单位在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对涉及项目从严从重处罚,对相关工作人员由区纪委监委研究确定问责事项,严肃追责。

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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