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区对2015年4月30日前以武昌政字、政办字、政办小红头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5件(具体目录附后)。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此次清理结果,及时清理、调整、规范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武昌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2018年废止的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序号 |
文件名 |
文号 |
1 |
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
武昌政规[2014]3号 |
2 |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昌区重空气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 |
武昌政规[2014]4号 |
3 |
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昌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武昌政规[2015]1号 |
4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的通知 |
武昌政办[2014]8号 |
5 |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
武昌政办[201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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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