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2022-05-31 14:46
  • 来源: 区民政局

关于开展区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级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20】115号)、《2020年武昌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文件精神,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在区级行业协会商会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时间
2022年4月至9月

二、治理内容

(一)规范会费收取。会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4档,且每档标准不得有浮动性。会费标准的制定,必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并依法向全体会员公开,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不得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不得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考虑疫情等因素的影响,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会费标准或者免会员会费。

(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服务活动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签订相关服务协议,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予以公开。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及出国考察活动等。

(三)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代行政府职能,经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并将收费事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四)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发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经省评比达标表彰领导小组审校立项,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章程,不得超出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评选过程透明,严禁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经政府职能部门委托承担相关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颁发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必领属于国家2021年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容。
    
三、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2年4月至5月。区级行业协会商会对照此次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内容,在填报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过程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事项逐一进行整改。我局将重点检查各行业协会商会年检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核实确认各社会团体收费情况。

(二)抽查审计2022年6月至7月。我局将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抽查审计工作,同时,将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采取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

(三)巩固提升2022年8月至9月。各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认真归纳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诚信自律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促进本行业本组织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选择。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各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对标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内部治理。各区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此次专项治理作为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诚信自律、促进健康发展的契机,健全内部监督制度,严格约束收费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不配合治理工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应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专项治理情况,作为社会团体年检结论、等级评估结果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王浩勇 联系电话:027-88938936

           武汉市武昌区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4月10日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