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事指南

  • 2021-06-17 11:44
  • 来源: 区人力资源局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

1、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提出申请时间和登记注册时间均应在申请人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

(毕业学年是指毕业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6月30日)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新业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8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返乡创业补贴。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三类人员外出后返回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入乡创业补贴。2020年1月1日起,农民工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经营地址在乡或村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并根据申请类别补充下列材料:(材料须加盖经营实体印章,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拟留件;

申请返乡或入乡创业补贴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返乡创业的另需提供从外地返乡的相关佐证材料;

申请返乡创业补贴的大学生另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生证》,退役士兵另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

(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政策依据

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0〕149号)。

查询网址: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tzgsgg/202005/t20200518_1323128.html

http://rsj.wuhan.gov.cn/zwgk_17/zc/qtzdgkwj/zcfg/202011/t20201116_1502495.html)

四、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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