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初审)(个人就业登记及发证)

  • 2023-07-13 15:21
  • 来源: 紫阳街

就业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初审)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1)在本市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

(2)在本市实现灵活多样形式就业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灵活就业人员填写《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1式1份,A4规格,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粘贴两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身份证原件(首次或变更时提供,拟退件)。

需办理纸质《就业创业证》人员,另需提供两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

三、办事依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

2、《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7号);

3、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

4、《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办〔2016〕51号);

5、《关于做好就业失业登记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19〕45号);

6、《关于印发武汉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表的通知》(武人社函〔2019〕15号)。

查询网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wuhan.gov.cn/)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告知、电话告知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