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该怎么维权?

  • 2022-10-19 15:31
  • 来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

1、问: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如何维权?

答:可向用工行为发生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时,农民工举报投诉可以准备哪些材料?

答:建设领域农民工投诉欠薪时,应明确所做工程的项目名称及地址、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名称及办公地址、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并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并复印:

(1)施工单位签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工资结算单或对工单;

(2)施工单位签章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工资欠条;

(3)施工合同或协议;

(4)其他能够证明工资被拖欠的材料。

3、问:在外打工的农民工朋友被欠薪后应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一是及时投诉举报。农民工被欠薪后一定不能拖,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应第一时间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投诉时最好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工程结算单、考勤表、欠条等等,以便于有关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二是要理性维权。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农民工朋友要合理合法地反映问题,不要采取极端方式来讨薪。受理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会及时介入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问:国家对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有什么规定?

答:建筑业企业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5、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哪些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法查处?

答: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1)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2)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4)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5)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6、问:投诉举报有时效要求吗?

答:有。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两年内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7、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应在多长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8、问:劳动合同试用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9、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将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0、问:劳动者是否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11、问:用人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12、问:劳动保障监察对哪些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答:(1)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13、问: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立案调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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