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 2021-02-01 08:30
  • 来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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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规范性文件及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落实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负责落实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负责落实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监管工作,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武昌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2、武汉市施洋烈士陵园管理处(北伐独立团烈士陵园管理处);

3、武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总编制人数 35 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26人,其中:行政实有6人,事业实有2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 1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1 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深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星级创建工作为抓手,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并推广,力争年底前将区、街两级所有服务中心(站)达到三星级,50%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四星级,1 个以上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达到五星级。

2、打造特色服务品牌。成立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实体推进工作,构建服务退役军人“三驾马车”。组建一批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发挥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依托长江救援志愿服务队平台,探索退役军人组成的“红星泳队”发挥作用规律,着力打造成优秀志愿团队品牌。

3、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全面做好法规宣传解读工作,对标梳理完善政策落实,加快遗留问题办理进度,搞好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和服务保障工作。

4、做好权益维护工作。梳理分析辖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形势,规范健全完善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化解矛盾问题。全面普及流动退役军人党员试点管理工作成果,扎实做好流动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工作。

5、推进双拥创建工作。建立完善新时代双拥工作机制,夯实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八连冠基础。

6、提档升级烈士褒扬工作。开展“9.30”烈士公祭活动,加强以施洋烈士陵园为重点的全区 9 处烈士设施管理,申报国家级纪念设施,筹划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修缮改造,筹备工人运动 100 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打造武昌烈士纪念褒扬红色品牌。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0,478.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78.1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20年预算(18,123.95万元)增加2,354.22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二级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经费,以及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等,故预算收入增长。

(二)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47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23万元,项目支出19,788.94万元。比2020年预算(18,123.95万元)增加2,354.22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二级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经费,以及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等,故预算支出增长。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43.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72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625.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7.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484.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0,478.17万元,其中:当年预算20,478.17万元,比2020年预算(18,123.95万元)增加2,354.22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新增二级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经费,以及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提标等,故预算增长。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89.23万元,比2020年预算(579.91万元)增加109.32万元,增长18.9%,因新增二级事业单位,增加了人员经费,故基本支出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628.8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25.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保缴费。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主要用于纳入社保的退休人员奖励性资金和医疗费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60.38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52.0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56万元;公务交通费7.78万元;业务补助经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19,788.94万元,比2020年预算(17,544.04万元)增加2244.9万元,增长12.8 %,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故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优抚抚恤经费10,031.04万元。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支出;

2、退役士兵安置经费1,653.70万元。主要是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支出;

     3、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1,280.00万元。主要是用于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生活补助支出;

4、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人员经费6534.60万元。主要是用于无军籍职工退休费及奖励性补贴支出;

5、春节八一慰问部队经费112.00万元。主要是用于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区部队,以及与部队开展双拥活动支出;

6、修理营专项经费33.60万元。主要是用于用于湖北陆军预备役高炮师修理营购买修理设备、训练器材、办公文体用品、服装以及部队营房建设支出;

7、烈士陵园建设维护经费50.00万元。主要是用于烈士陵园建设维修支出;

8、专项工作经费85.6万元。主要是用于涉军维稳、退役军人信息采集、聘用人员经费,以及日常管理经费支出;

9、服务中心运行经费26.40万元。主要是用于武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工作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组成。二级单位包括:

1、武汉市武昌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办公室;

2、武汉市施洋烈士陵园管理处(北伐独立团烈士陵园管理处);

3、武昌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56万元,比2020年预算(1.49万元)减少0.93万元,下降62.5 %,主要原因是预算定额下调,故三公经费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0.56万元,比2020年预算(1.49万元)减少0.93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定额下调,故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部门机关及下属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7.2万元。包括:货物类204.2万元,工程类10万元,服务类93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合计93万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20万元,社会管理服务3万元,行业管理与协调0万元,技术服务0万元,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服务70万元,其他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0 辆。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除政策性项目外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7.6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武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21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21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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