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部门决算

  • 2020-10-28 10:05
  • 来源: 水果湖街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提出发展规划,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街道和社区区域化党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做好党的统战、人民武装等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利。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关于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参与辖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辖区企业、开展协税护税、促进项目发展、推动创新就业、优化投资环境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

  (四)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人社、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

(五)实施综合管理。对区辖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住宅小区管理、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职能。

(六)监督专业管理。对辖区内各类执法等专业管理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民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发展服务。

  (八)指导社区自治。指导社区居委会和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九)维护公共安全。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有关工作,开展平安建设,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

(十)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主体责任。

(十一)完成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4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党建服务中心

2.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政务服务中心

3.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综治中心

4.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建设事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在职实有人数63人,其中:行政31人,事业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6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1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说明: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数据为零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2019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601.7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86.12万元,增长46.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费用及舒心苑小区办证费用。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01.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1.7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60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5.68万元,占本年支出19.11%;项目支出8,576.07万元,占本年支出80.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01.7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3,386.12万元,增长 46.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费用及舒心苑小区办证费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01.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3,386.12万元,增长46.9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费用及舒心苑小区办证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01.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85.11万元,占41.36%;科学技术支出14.75万元,占0.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89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5.07万元,占22.97%;卫生健康支出425.54万元,占4.01%;城乡社区支出3,067.17万元,占28.93%;住房保障(类)支出250.23万元,占2.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7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0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9%。其中:基本支出2,025.68万元,项目支出8,576.0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街道综合专项工作经费236.4万元,用于街道日常综合工作开展,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及办公用品等费用。用于综合治理及维稳工作经费157万元,开展市区领导大接访活动,接待来访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用于党群工作及红色引擎工程经费98.45万元,实施“红色物业”社区服务,开展党建工作,党建宣传及活动。代表活动费14.76万元,开展了街道人大政协活动,听取选民听声,反映选民意愿,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行政事务服务和网络指挥中心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网格管理工作经费80.35万元,聘请网格员工作,发放网格员工资。用于街道地方志编撰经费3万元,聘用专职人员撰写街道地方志。用于文明创建工作160万元,开展社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开展街道建设活动及志愿者服务,通过社区宣传栏、拍摄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开展文化活动等多种方式对文明创建进行宣传。用于协税工作经费60万元,开展了服务企业协税护税工作。用于经济普查工作65.84万元,“四上”企业奖励经费27.24万元,积极开展经济调查,摸清底数,对有关数据做到“应统尽统”。科普经费14.75万元,用于开展社区科普活动及宣传。城管及环卫有项目关经费2249万元,主要用于城管协管员、环卫工人工资发放,城市市容市貌整理及垃圾处理保洁工作经费。社区惠民资金465万元,开展惠民活动及惠民服务。社区工作经费248.75万元,开展社区日常工作,组织社区活动,社区工作者体检25.04万元,社区建设1537.11万元,支付岳家嘴、北环路、青鱼嘴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程进度款,社区纳凉取暖经费32万元,方便群众夏冬季节纳凉取暖。水果湖街舒心苑项目还建房相关办证经费2262.88万元,用于舒心苑还建房办证。用于计划生育工作220.5万元,用于计生宣传、特扶家庭服务等,全面提升计生服务。环卫作业停保中心建设项目224万元,支付环卫作业停保中心工程款。房管专岗工作48万元,老旧社区物业改造50万元,用于社区老旧物业硬件改造升级及公共设施的维护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11.19万元,支出决算为4,38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26%,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水果湖街舒心苑项目还建房相关办证经费2262.88万元;二是是其他支出464万元中含年初预留464万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256.4万元到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中。

2.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科普项目经费14.75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51万元,支出决算为2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文化事业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83.84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51%,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费1451.23万元;二是追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4.16万元,支出决算为42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了计划生育事务项目经费218.4万元;二是追加了公务医疗报销、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人员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9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6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工作需要,从其他支出中调整年初预留240万到城乡社区支出(类);二是追加了部分政策性奖励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8.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7%,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房管专岗项目经费48万元;二是由于人员异动,调增了公积金、提租补贴。

8.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6.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其他支出496.4万元为年初预留496.4万元,用于项目经费不足。年底决算时,为了更加准确的反映各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年初预留根据实际调整的各项目经费的金额列入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56.4万元,调整至城乡社区支出(类)240万元。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61.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3.8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2个参公事业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1.68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8%,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加油、保险、维修等,其中:燃料费0.9万元;维修费1.65万元;过桥过路费0.03万元;保险费0.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 8.6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8.85万元,下降-86.27%,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减少1.08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40万元,下降85.3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8.68万元,下降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减少至1辆,且无新购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1655万元。组织对4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65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对项目的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和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自查工作,并形成了绩效自评表,有效的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落实财政支出责任,提高了政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助于进一步科学合理有效的安排财政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文明创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标完成文明创建目标任务,展现城市文明风尚,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二是积极开展“迎军运 讲文明 树新风”系列活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制定的计划未完全落实。未对项目计划和资金规划进行明确划分,也未制定资金分配办法,不利于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和开展具体工作,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滞后。二是项目实施单位的监管力度不足。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质量要求或细则,且未对文明创建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工作记录,不利于对项目质量的控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将进一步制定明确的项目计划和具体资金分配方案,明确资金使用分配对象及具体资金分配标准,做到“资金谁使用,使用多少”两个方面合理化、标准化,便于进一步保障资金使用的合规、合理性。二是定期对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加强监督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并完整保存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对工作记录进行分类归档,以备查阅。

2.协税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全口径税收33.0538亿,完成目标进度100.67%;完成招商引资数目标值为80亿元,实际完成92亿元,招商引资完成率分别为目标值的115%;二是建立并严格执行完整的工作内容管理体系。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绩效工作未设立进度考核标准。项目实施虽然全面贯彻和落实协税员绩效奖惩机制,但是在绩效考核和绩效目标进度匹配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资金分配方法不明确。项目实施单位虽严格按照《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会计核算,但未针对本项目制定具体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分配等办法,不利于项目资金的管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具体到各项工作同时注重实效性;二是明确资金分配方法,对协税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标准、分配因素进行明确规定,以规范项目资金的支出,促进项目核算的规范性。

3.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220万元,完成预算的220%。主要产出和效果:组织开展“春季碧水攻坚战”行动,坚决打击街道管辖河湖范围内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乱捕滥捞等“五乱”行为,维护河湖生态环境,促进人水和谐共生。加大工地扬尘、油烟噪音扰民案件的查处,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点位的整治任务。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关于军运会保障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四个一流”和“细致、精致、极致、卓越”的标准,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水果湖亮点片区环境品质整治提升。共拆除历史违建点位、灶台、防盗网700余处16000余平方米,拆除楼顶和立面大型广告招牌120余处,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173栋房屋立面整治任务,以辖区惠明路为标杆,高标准建设洪山路、东三路等10条示范路,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制定“迎大庆 、保军运”市容环境保障方案,按照区战时工作要求,对军运会保障线路和场馆落实专人24小时守控,赛会期间全力以赴以最高标准圆满完成了保障任务,展现了水果湖地区的良好形象。

4.社区惠民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5万元,执行数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社会组织培育、社区敬老服务、社区微公益活动等惠民社会服务类项目128个;二是组织开展社区惠民活动102次;三是完成社区环境改造、整治工作65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完成及时率不够,服务类项目和工程项目周期长,末期评估不能参加,审计验收的时间长;二是资金使用率还要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单位对全年的工作计划进行阶段性监察,对发现明显偏离年初目标的工作进行全新规划,并编制项目调整申请报告,报上级单位审核,获得审批后方执行新的计划;二是加强项目进度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编制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成立进度控制管理小组,在项目执行和控制过程中,对项目的时间进度和工作量进行跟踪记录,对于尚未完工的项目及时督促,对于完工项目,分批安排验收审计事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保证项目资金在项目年度内及时拨付。

5.环卫工作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0万元,执行数为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树立“首善要求、首都标准”的工作理念,通过公开招标,深化环卫作业机制改革,引入市场化品牌企业积极推进精致环卫作业,引进完善环卫作业的清扫、清运、清洗、保洁和停保作业体系,建立一体化精致环卫作业体系,提高环境综合保障效率,推进我街城市管理水平向精致、极致、卓越对标,打造水果湖核心片区示范品牌。按照“党建引领、多方协同”的工作思路,采取引进专业垃圾分类企业市场化参与和街环卫所推进相结合的运作模式,从“五抓”入手(“五抓”即:抓试点运行,推广经验做法;抓全域推进,引导居民参与;抓重点点位,保障重要区域;抓领导重视,加强工作调度;抓宣传引导,提高全民意识),在张家湾、茶港、洪山路、武重、新建5个社区进行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194个小区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配齐基本设施配备,对军运会保障范围内的8家接待酒店逐家上门宣传,进行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89万元,比2018年减少3516.73万元,下降95.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上级财政要求将专项业务费划入了项目支出进行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6.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5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8.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6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水果湖街办事处共有车辆2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城管、综治电动巡逻车及环卫作业用车;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做好经济税收统计

全口径财政收入目标34.6亿元,1-7月完成20.52亿元;1-9月完成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凭证收集95.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完成39.06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总额20.73亿元。加强协税护税工作。1-9月,共新增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企业767户,其中对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169户,进行了对接上门服务,协助企业及时办理税务等相关手续。1-10月代征私房出租税2555户次,共计740.9万元。全面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共登记单位7779家。街经济普查工作代表武昌区接受了湖北省经普办检查。

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完成环境保障和整治

水果湖街9月份全市综合排名第55名,区排名第5名。高标准完成了“两节”(元旦、春节)、“省两会”期间的环境保障以及中央领导和友好城市领导来汉考察调研、第四届“武汉国际马拉松”赛事的环境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关于军运会保障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推进水果湖亮点片区环境品质整治提升,共拆除历史违建点位、灶台、防盗网700余处16000余平方米,拆除楼顶和立面大型广告招牌120余处,按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173栋房屋立面整治任务,以辖区惠明路为标杆,高标准建设洪山路、东三路等10条示范路。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对军运会保障线路和场馆落实专人24小时守控,赛会期间全力以赴以最高标准圆满完成了保障任务,展现了水果湖地区的良好形象。巩固迎军运城市建设成果,稳步推进精致环卫工作。完成7个老旧小区45个点位的供水改造工作。配合区职能部门有序推进辖区停车场建设,解决停车难问题,截止10月底,建设完工停车场3处,新增停车泊位740个。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落实民生保障工作

开展“民呼我应”工作试点,按照5~7+N模式完善社区组织架构,探索实行网格专职化,按照500户标准对社区网格进行了重新划分,网格由原来的270个调整为185个,制定了详细的网格员考评清单,涉及7大类36项,从信息采集、宣传发动、关爱服务、隐患排查、矛盾调处、事件处置七个方面对网格员工作列出详细的任务清单、负面清单及考评方式,督促网格员工作做细做实,由“民呼我应”的工作措施达到“我呼民应、一呼百应”的工作成效。积极参加“一居一品”、“社会治理十大创新项目”、公益创投大赛、社区工作者技能大赛、优秀工作法和居民公约评选,1个项目获得武昌区十大“一居一品”品牌,1个项目获得武昌区十大治理创新项目,2个项目获得武昌区十大公益创投品牌项目,社区工作者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申报的东亭社区居民公约荣获湖北省优秀居民公约。抓好劳动保障和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就业目标3330人,完成5828人,完成率175.02%。 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顺利完成业委会换届工作目标,落实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扩大覆盖面工作,实现了84个“红色物业”拓面提质小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黄鹂路、茶港2个老年人服务中心建设,全街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达到14个,覆盖率87.5%,老年人服务中心引进社会组织和机构运营,社会化运营100%。推进幸福驿站创建。在滨湖、东湖路等6个社区创建幸福驿站,创建项目共计78项,涉及居家养老、阳光助残等拓展服务项目。落实民生救助政策。政务中心共办理居民事务12.02万件。对281户低保户、26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累计285.22万元。

四、抓好辖区综合管理,维护辖区公共安全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2136家单位,排查隐患1172处,整改其中1129处,剩余43处限期整改。开展成品油“三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燃气安全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共15场。扎实开展军运会期间消防安保“五清”工作,截止10月底,共计检查单位1321家,完成“五清”点位数250处,发放宣传单4091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社区行”活动,对辖区16个社区的专题活动开展进行全面部署,逐一开展完成专题活动,截止目前共计开展“社区行”活动19场。组织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培训134场、演练60场,参加人数达6365人次。全年无工商贸亡人事故、火灾亡人事故。大力开展平安创建扫黑除恶工作,共掌握涉黑涉恶案件线索54条,已经查实41条,尚有13条正在调查取证。落实各项维护稳定工作措施,确保全街政治和社会大局稳定。积极做好进京赴省到市群众的劝返工作,努力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街道严格落实包保稳控责任工作机制,对辖区68个重点人及群体实行街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相关部室负责人,社区书记,网格员及管段民警组织包保稳控专班,全面负责重点人及群体的包保稳控及化解工作。完成了全国两会、省、市两会,电视问政以及元旦、春节等敏感时间的值守工作。做好“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工作,加大对信访重点人包保稳控工作力度,全街上下、全员上阵,举全街之力力保“大考”安全稳定。

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全街主题教育工作部署会,组织领导班子集中学习自学篇目和集体研讨。按照边调研边整改边落实的步骤,形成3个班子即行即改问题清单和12个个人即行即改清单,并逐一整改完毕。同时形成了3个班子检视问题清单和20个个人问题清单,拟在11月底整改到位。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开展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街基层党组织开展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民主党员评议工作,全街437个党支部共评选出2914名优秀党员。集中清理规范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设置。开展社区党委换届“回头看”,先后调整、补齐11名党委委员。整顿全区社区(村)形式主义挂牌问题,全街16个社区实现“一横三竖”规范挂牌。组织召开全区城中村改制企业党的建设现场推进会,区委书记刘洁等领导到会指导。深化两新组织“提质拓面”。提升两新党组织有形和有效覆盖率。开展“三找五送”活动,加大两新党组织摸底和组建力度,截止目前共组建7个独立两新党支部和2个楼宇企业联合党支部,打造海山金谷、璇瑞智佳2个示范党支部,上报两新组织党建信息70余条。打造楼宇党建特色品牌。打造市级集聚区示范点长城汇,升级长城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持之以恒打好服务牌,组织开展“七夕姻缘会”、“成长的缺憾、错过的陪伴”暑期亲子关爱专场等15场特色关爱活动,被《武昌党建》、《武昌微两新》等微信平台密集推送,楼宇党委凝聚力显著提升。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一是做好固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招商引资等经济工作;二是完成全口径税收

完成

2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是确保完成城市综合管理考核排名目标;二是认真办理居民投诉案件;三是完成各类环境保障和整治、生态环保、四水共治工作。

完成

3

狠抓民生保障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民生保障;二是抓好幸福驿站创建;三是全面提升计生服务;四是加强创业就业工作。

完成

4

维护辖区公共安全

一是抓好信访维稳工作;二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完成

5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区域化党建;二是继续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团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公共安全(类)武装警察(款)消防(项):反映消防安全方面的支出。

11.科学技术(类)科技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项):反映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事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反映其他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公开咨询电话:027-87124337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街道垃圾处理费及环工作补助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社区惠民资金绩效自评表.xlsx

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协税工作经费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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