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武昌区司法局 |
文 号: | 无 | 索 引 号: | 737546075/2021-45014 |
公开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公开方式: | 有效 |
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武昌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0年武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凡是能公开的重要信息和主要工作动态一律在网站公开。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十条及《武昌区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的规定,本局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权力清单、办事指南、工作动态、领导信息、财务预决算、总结计划、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全局重点工作情况和信息。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8条,其中2020年我局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办事指南类信息8条,法润武昌专栏信息78条,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14条,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财政预算等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0条,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信息2条。
(二)全时空、全覆盖、立体式、多方位信息公开
我局充分利用和依托媒体的影响力,主动及时地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政府法制工作及法律动态向社会公开。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积极响应,防控新冠疫情。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为重点,依托 “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省、市司法公众号等新闻媒体配合“七五”普法全市宣传及“扫黑除恶”、“ 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项宣传,形成了全时空、全覆盖的信息公开格局。总计刊登75篇新闻信息。同时,我局“武昌人民调解”“武昌律师”微信公众号、“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武昌普法”抖音等宣传渠道。今年以来发布微信、抖音共计144篇。综合运用数字化、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立体式、多方位宣传。
(三)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 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局根据《武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化标准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武昌审改办发〔2020〕1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武昌区司法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于2020年11月完成武昌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同时对于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以补充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此类信息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性做法
2020年,我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利用新形态,新形式的宣传手段,使用直播“普法云课堂”“普法木偶剧”宣传重点司法领域。法律信息,大力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注重把法治文化纳入文学创作、融入舞台表演、深入先进评选,全年组织法治文艺演出19场,举办法治演讲、知识竞赛30场,创作情景剧《家与加》、木偶剧《手机风波》、三句半《说说我们的民法典》等10余部精品力作,3部作品入围武汉市第四届“普法网红”大赛,区公安分局民警刘五桥获评“武汉市十大法治人物”。运用新颖形式及时、主动、最大限度的公开各领域普法宣传信息。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定的工作,较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各科室的协调合作,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全面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工作探索,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不断完善信息内容和形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数据统计表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38条,其中2020年我局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及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办事指南类信息8条,法润武昌专栏信息78条,公共法律服务事项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2019年财政专项资金公开信息14条,2019年财政决算,2020年财政预算等财政预决算类信息10条,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信息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供相关数据) |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指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2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只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9 | +8 | 737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定的工作,较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2021年我们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各科室的协调合作,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全面性、时效性,进一步加大工作探索,拓展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不断完善信息内容和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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