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卫东  党委书记、局长:全面统筹主持区司法局工作,对口联系水果湖司法所、粮道街司法所。

钱  晖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依法治区办日常事务、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调解、司法所建设等)、法治督察科。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联系杨园司法所、徐家棚司法所。

戴小颖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联系积玉桥司法所、南湖司法所、珞珈山司法所。

甘  波  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财务管理、机关综合协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及涉法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监督。分管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复议监督科。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联系中华路司法所、紫阳司法所、白沙洲司法所。

朱小贞  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人事、机关党建、作风建设、纪检监察、信息宣传、意识形态、文明创建、共青团、退休干部、乡村振兴等工作。分管党建工作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联系黄鹤楼司法所、石洞司法所。

吴丙安  三级调研员:负责律师工作指导监督、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分管律师工作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联系中南路司法所、首义路司法所。

窦留献  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雷  鸣  四级调研员: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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