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概述
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是2019年机构改革中新成立的事业单位,秉承“无边界、全兜底”的服务理念,主要职责有:一是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和人才的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发展和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辖区企业和人才服务的标准,统筹协调企业和人才服务相关措施的实施与评估;二是承担政府与企业、人才之间的双向沟通联系工作,统筹协调区内各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健全联动服务和诉求解决机制,完善企业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三是承担区内各职能部门面向企业和人才的资金、项目、政策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各类资金、项目、政策的申请受理、初审、报审、资金拨付等工作,并提供政策宣讲、咨询等服务;四是承担辖区企业和人才的宣传推介、培训等工作,支持各类产业服务社会组织发展,支持企业、人才开展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企业和人才服务等工作,引导企业、人才积极参与公共管理和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五是承担跟踪了解辖区重点企业运营状况、重要人才发展状况等工作,收集企业、人才对政府法规、政策、措施的意见及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六是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较好的完成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21年11月份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投诉方式及程序等,并经法律顾问予以指导和修改,不断完善指南内容,及时通过政府网向社会予以发布,确保完成考核任务。
二是紧扣职能职责,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紧扣中心职能职责,开发建设企业和人才服务智能平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2021年,本部门立足于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谋划部门工作,将数字化、信息化作为工作突破口,依托“创新武昌”公众号,在全市率先开发武昌区企业和人才服务智能平台,不断拓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到政策公开透明。该系统共分为三期建设,构建线上兑现审批、政策精准推送等27个模块94项功能,企业可享受精准政策推送、政企互动相关服务。该平台紧扣惠企政策开展解读和回应,助力惠企政策的宣传,以公开促落实。截止目前,利用该平台实现对辖区内企业的政策精准推送500余篇,总点击量20万余次,实现180家企业213项政策兑现申请线上审批,兑现金额共计4000余万元。同时,中心将该平台作为线上咨询窗口,收集企业需求,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咨询和解读,截止目前收集企业诉求182条,并及时完成了回复和解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健全以网格为基础的企业和人才服务队伍,形成中心、街道、社区网格三级服务体系,建立联络员制度,一对一服务街道,宣传最新惠企政策,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深入开展企业走访,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中心建立企业走访制度,领导带头、全体工作人员参与,每周开展企业走访工作,宣传惠企政策、听取企业需求,助力企业发展。
三是及时完成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及时、完整公开机构职能和领导分工,提高部门知晓率,更好做好企业和人才服务。公开部门决算和预算支出,不断强化财政资金的监管和约束。公开人大政协议提案的办理情况,本年度中心办理议、提案3件,均已及时公开,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高度认可,获得满分评价。利用好政务公开平台,完成《产业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各项数据核定时间点为报告年度的12月31日)
无。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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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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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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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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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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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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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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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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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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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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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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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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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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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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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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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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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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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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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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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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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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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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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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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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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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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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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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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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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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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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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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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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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中心作为服务企业和人才的窗口,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要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宣传;二是要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的培训和学习,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审批权限和事项,没有行政性收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