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武昌区民政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武昌区民政局 |
文 号: | 无 | 索 引 号: | 737546075/2022-01755 |
公开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公开方式: | 有效 |
武昌区民政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概述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形式,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行政执法、政策解读、政策问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等,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推进民政领域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落实重大政策解读回应。一是加强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意见征集期限,同步反馈意见征集情况。二是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出台《武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三是做好政策解读问答。收集整理群众咨询较多的民政领域政策问题进行解答,发布政策问答23条。
2.落实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和实施。编制完成区、街道、社区三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照要求更新发布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栏目政务信息共31条,养老服务栏目16条,社会救助领域5条。
3.按照要求,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上区民政局的机构职能、办公电话、领导分工等基本信息,增设下属机构一栏,发布二级单位的名称、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办公时间、办公地址等信息,更好的服务基层群众。
4.发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通报、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情况等公示公告信息4条。
5.按照要求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6.根据《武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并发布《武昌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7.公开发布市、区两级议提案办理情况回复全文23件,其中市政协提案1件,区人大建议案10件,区政协提案12件。
8.按照要求,调整完善湖北政务服务网民政政务事项34项,更新各事项的对外服务电话、行政复议地址等信息,新增并完善2项政务服务事项。
9.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云平台”“信用信息汇集系统”等平台,发布行政处罚信息18条。
10.按照要求发布财务有关预决算情况信息13条,接受社会的监督。
11.在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公告7次,全部为服务项目,涉及养老服务、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购买慈善超市实物救助卡服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婚姻登记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采购金额1143.78万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其中重复申请1件。从申请主体情况看,均属于自然人申请公开。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3件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率为1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安排专人具体实施,落实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直接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统一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拓宽公开渠道,优化信息服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在“武昌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辟重点工作和办事指南栏目,将有关政策文件、办事流程和办事条件及时进行公布,方便居民群众。利用局机关显示屏、社区宣传等途径,宣传有关文件精神,解读有关政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发布服务事项34项,按照要求发布服务指南等资料,积极为个人获取信息和办事提供便利,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六)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公开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对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杜绝出现工作态度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在局机关设置意见箱,收集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改进工作作风,有效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依法依规完成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其中重复申请1件。从申请主体情况看,均属于自然人申请公开。从答复情况看,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1件,对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的情况予以详细说明。3件事项全部按时办结,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申请公开案件答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时效性、公开形式多样化、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本年度改进情况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未产生延期公开情况。
2.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武昌民政”微信公众号、局机关显示屏、社区宣传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3.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事项,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程序公开信息,压实工作责任,出台重大政策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按期反馈征求情况。在局机关设置意见箱,收集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年度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对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办理主动性不够,主动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
(四)下年度改进措施
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工作,推动政务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功能模块,加强政策问答栏目内容建设,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按要求公开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结果23件。逐一落实了武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在指定栏目按时予以公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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