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武昌区胭脂路荆南街14号
办公电话:88936533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机构名称: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机构职能: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管、指导和检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共享机制。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并组织年度和任期的业绩考核,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区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区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进行提名、考核或建议任免。

(五)负责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按规定权限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管理。

(六)负责指导和规范所监管企业董事会、财务总监的业务工作,受理有关工作报告。指导派出国有董事、财务总监的业务工作。对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财务总监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七)负责收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集体)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负责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统计分析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资产管理的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九)依法对所监管资产实施检查监督;负责检查所监管企业财务,查阅所监管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验证所监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检查所监管企业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资产流失的查处、损失责任认定、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一)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管理的企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城中村主管街道做好对城中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中村改制相关工作。

(十三)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策的衔接,建立沟通机制,统筹推进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按照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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