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区地方金融工作局 |
文 号: | 无 | 索 引 号: | 737546075/2021-44904 |
公开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公开方式: | 有效 |
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行政审批局的大力指导下,区地方金融工作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高度重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常,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多次通过局务会研究部署。二是成立小组。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地方金融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金融一科(办公室)统筹协调,其他科室、中心配合办理的工作机制,制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共同推进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三是积极推进。建立信息发布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1.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一是优化办事流程。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和我局“权责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2个,全部进驻湖北政务服务平台。“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行政许可查询”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间为1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及时公布相关办事指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详细公布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受理条件、窗口信息。咨询方式等。三是及时做好办事系统事项标记。按照要求,积极对接市金融局,通过武汉市政务服务智慧管理平台对事项进行标记操作,规范专网系统层级关系。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权责清单清理。按照《关于编制市区两级行政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对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对照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及中心城区、新城区金融部门权责清单认真梳理,确保报送口径一致,从而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局含依申请事项1项,事项名称为: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行政许可查询。为对标市、区金融部门事项及权力清单,已按要求向区政数局报送了相关情况说明及《省编办提供的市区两级依职权事项清单》、《新增或取消依职权事项清单》,积极清理并填报依申请事项清单。
2.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一是开展金融网格化服务。组建由区金融局23名工作人员和55家金融机构166名从业人员共同组成的金融网格化服务队伍,融合企业服务和金融风险化解处置双重工作职能,按街道包干服务,下沉到辖区13个街道,组织金融机构共同开展金融网格化服务,为辖区企业和个体户提供金融服务。二是搭建线上线下融资对接平台。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创办“武昌金融云讲堂”线上培训及对接活动品牌,共举办金融产品培训、纾困政策宣讲、行长带货直播等5期云讲堂线上活动,多次获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街道为据点,开展精准、高效和接地气的银企对接活动,点对点服务实体企业,目前已开展线下融资对接、银企互动等活动40场,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提供融资对接服务。三是建立两个资源库。整合我区金融行业及各实体资源,初步建立金融产品库和企业需求库。制作并发布两期《武昌区复工复产金融支持手册》,收录省市各级金融支持政策22项及21家金融机构抗疫金融产品,为银行及企业建立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用足、用好、用活融资产品。四是落实纾困专项资金政策。主动对接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纾困专项资金政策,开展汉融通线上对接,金融网格化线下服务,多措并举,深入街道为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宣讲、融资对接等服务,极力促成企业融资需求。截至目前,武昌区已成功对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放款2287笔,融资金额78.17亿元。其中,线上平台汉融通登记中小微企业放款金额中心城区第一。同时,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2020年三季度贷款贴息工作,涉及第一批、第二批个体工商户121户共计获贷2721.47万元,并拟于近期拨付贴息资金19.59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项目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事项清单,详细公布办事指南。根据人员变动、职级调整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等11项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未被申请行政复议;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性做法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直播等形式,以“疫后武汉市首家金融机构开业”、“金融网格化服务”、“推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资金政策落地”、“武昌区金融企业(办公楼宇)复工复产防控知识云辅导”、“武昌区金融支持手册”等方面开展主题宣传,修复重塑武昌城市形象,宣传武昌稳定向好、长期向好的发展前景,宣传武昌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信心决心,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舆论支持。多次获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等主流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及业务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调整,动态更新。二是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能力和法律素养。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数据统计表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及分工、内设机构、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项目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主动公开事项清单,详细公布办事指南。根据人员变动、职级调整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2019年度武汉市武昌区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等11项预决算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聚焦重点领域,根据工作职责,通过门户网站及报刊主动公开公众关切的相关信息及引导基金相关信息公示,形成及时畅通、全面多样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提供相关数据) |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 | 0 | 2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及业务水平需进一步加强。
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调整,动态更新。二是加强业务交流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能力和法律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